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20-154117-7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1号建议的答复
红人社函〔2024〕25号
刁继清等7名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执行〈自治县条例〉有关规定的建议》第30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州事业单位招聘现状
近年来,我局在实施好“重点”“紧缺”“高端”为取向的自主招聘、校园公开招聘的同时,针对南部六县招人难、留人难的实际,我们也继续实施向艰苦边远地区的倾斜政策,包括:民族和户籍设置。南部六县可在本县市本年度招聘计划数中按不高于40%的比例设置本地户籍和少数民族岗位(绿春县、金平县、河口县在招聘乡镇岗位时可将比例提高到50%),其余县市原则上不得设置户籍限制。民族自治地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民族事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单设岗位招聘当地少数民族。年龄放宽。招聘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学历放宽。南部六县和泸西县、石屏县乡镇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最低可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得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开考比例放宽。深度贫困地区(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县乡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1:2放宽开考比例;招聘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全科、口腔、麻醉、康复、急诊、影像、病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卫生技术人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降低分数划限。在对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对州属、内地县市岗位、艰苦边远地区岗位、特殊岗位和定向军属岗位划定不同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进一步加大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支持力度。
2022年—2024年,金平县根据公开招聘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本县户籍和少数民族岗位设置,均未用足50%的比例设置本县户籍和少数民族岗位(2022年,招聘数68,设置本县户籍28人,少数民族2人,比例为44%;2023年,招聘数73人,设置本县户籍20人,少数民族8人,比例为38%;2024年,招聘数63人,设置本县户籍21人,少数民族8人,比例为46%)。2021—2023年金平县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3人,少数民族353人,占比52.5%。
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虽然岗位设置中少数民族岗位占比不高,但少数民族考生通过报考不限民族、户籍岗位成为事业人员的仍不在少数。另外,以特岗教师转聘、“三支一扶”转聘、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免费师范生安置等方式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少数民族超过半数。
二、办理意见
一直以来,州县两级人社部门在南部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本地人才培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总体来看,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南部六县人才队伍建设取得较好成效。我们将指导好民族自治县人社部门认真分析人才需求岗位,主动掌握少数民族毕业生情况,创新方式积极引进县内紧缺的事业人员,缓解人才紧缺的实际问题。同时,加大对南部六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