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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333”工作法推动基层减负落地见效

发布日期:2024-06-12 信息来源:红河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泸西县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探索推行“333”工作法,通过松绑减压与赋能增效相结合,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好工作落实。

  制定“三张清单”为基层明责。该县对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协助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三张清单”,精准定位村级组织权责。实行事项准入审核制度,对未列入协助事务清单事项,确需村级组织配合的工作任务,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批准;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批准同意的,严禁将部门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目前,已明确64项村级党组织工作事务、52项村级组织协助服务事务、26项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务、6项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事务、6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事务,清查不应由村级组织出具的盖章证明事项34项。

  做好“三个减法”为基层减负。该县排查梳理村(社区)挂牌情况,及时清理应取消的标牌(标识),集中整治村级组织挂牌乱象;精简各类表格和台账,推动各类村级基础数据共建共享,减少重复数据的上报,未经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级部门不得擅自要求村级组织填报表格、提供材料;严控督查数量并优化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推动各部门督查检查考核结果共享互用。目前,已规范村级组织外部标牌、标识7块,清理外部非必要悬挂标牌、标识81块,清除内部无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实际效用“空牌子”249块。

  强化“三重保障”为基层赋能。该县精准对接国家和省、州政策,资金项目优先向农村一线倾斜。持续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严格落实村干部待遇保障,并实行考核绩效与集体经济发展效益挂钩机制,定向村(社区)招录事业干部,提高村(社区)干部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的招录比例,让村干部干事有热情、发展有奔头。加强“头雁”建设和“归雁”回引,持续推进村(社区)干部“双提升”行动,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今年以来,已整合项目资金1.17亿元,启动实施42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让村级组织有钱办事;全县村“两委”干部大专以上学历比例提升至30.2%,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力量192名,165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下沉村(社区),村级力量得到切实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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