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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26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红政办函〔2023〕114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以高原特色农业为主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红河州以高原特色农业为主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红人发〔2023〕21号)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红河州以高原特色农业为主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以高原特色农业为主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方案

  2023年6月27日,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州以高原特色农业为主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报告》,指出了全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5个方面的审议意见,为认真做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农业产业园区规划建设

  1. 强化组织领导和规划引领,进一步明确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目标思路、重点任务、进度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整合资源力量,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推进农产品加工向园区集中,培育要素聚集、产业链条完备的加工园区。提升完善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区、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石屏县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园区、建水青云轻工业园区等加工园区配套设施。逐步构建产业园区为点、产业集群为线、产业强县为面的重点农业产业布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 通过招商引资和培育壮大本土涉农企业,扶持一批融合发展主体,增强联农带农能力,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国内知名、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小巨人和隐形冠军的中小微企业。(责任单位: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州投资促进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

  3.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改变我州农产品精深加工落后的状况,全州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到2024年达到2.4以上。(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 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制定出台系列扶持奖励措施,鼓励批零销售商落户红河,激励企业积极升限纳规,激发市场潜力;支持鼓励发展壮大电子商务业,加快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向乡村下沉,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布局建设一批城郊大仓基地。(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5. 依托红河高原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全力打造“绿色云品”,提升红河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始终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首位,按照国际标准化特别是出口国标准,在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实行全程有效监管,执行严格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制度,加大农产品国际认证体系建设力度,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名优品牌。(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融媒体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推进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6. 立足特色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农业融合发展新模式,以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为核心,建设多业态打造、多主体参与、多机制联结、多要素发力、多模式推进的融合发展体系。稳步推进发展农业休闲娱乐、观光体验等旅游产业,提高农旅融合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7. 加大村旅深度融合发展,推广元阳阿者科村村旅发展经验,充分利用各自村庄资源特点,美化优化村庄,丰富旅游项目,增加旅游产品,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特”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加大农文深度融合发展,讲好红河历史文化故事,深度挖掘整理我州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丰富深化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世界第一的长街古宴等一大批文化产品的内涵,扩大文化外延,“无中生有”的丰富文化系列衍生品,突出一批内容丰富、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乡土风情和乡村文化品牌产品,为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责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人才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8. 深入实施“红河奔腾”人才计划,完善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激励等机制。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倾斜政策,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继续做好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队、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实施“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继续实施农村定向生免费培养项目、“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年人才开发行动。要支持农村大学生返乡创业就业,让他们感到“广大乡村大有可为”;要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提升他们在乡村谋生创业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促进设施农业加快发展

  9. 全面提升设施农业,以花卉、蔬菜、小浆果、奶牛、肉牛和家禽为重点,谋划建设一批全年生产、立体种植、智能调控的高端生产设施和标准化养殖场、家禽立体高效设施养殖场。依托现有低端设施提质改造一批、引进龙头企业投资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打造一批,打造百果园石屏 5 万亩 “三个零”有机蔬菜基地,推进卓莓、柒瑞结、联想佳裕万亩小浆果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0.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对设施农业建设给予信贷贴息,鼓励金融机构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向农户和农业合作社发放大额贷款,盘活土地资源要素,加快土地流转,让零星地块变成集中连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积极鼓励村组干部和乡村能人带头发展设施农业,成立合作社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责任单位:州金融办、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抓落实。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处理工作,按照审议意见处理方案明确的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对标对表梳理分类,拿出切实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确保问题有效整改。州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密切配合,按规定时限做好审议意见处理工作。

  (三)紧盯目标,及时报送相关情况。各责任部门要紧盯目标,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新成效。请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报州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陆旭园,15925350232,邮箱:hhzlssp@163.com。

  附件:以高原特色农业为主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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