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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举办2019年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9-12-24 信息来源:红河州民族宗教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12月17日至20日,红河州2019年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在州委党校举办,来自全州13县市、部分州直部门的45名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培训。

  受州委、州政府领导委托,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州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喆在开班仪式上作动员讲话。州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俊伟主持。州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王建华,州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少铃,州民族宗教委、州民研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开班仪式。

  张喆要求,一是要严肃学习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是州委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之一。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从严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参加培训作为强化党性锻炼、纪律培养、清正廉洁、修养提高的重要环节,自觉遵守学习制度和纪律,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学有所得、学有所获。二是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在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中心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都总结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大家要认真交流,共同分享各地好经验和做法。同时,在进行专题辅导、专题研讨及实地参观体验教学中,学员们要认真听讲,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进步。三是珍惜学习机会,圆满完成学习任务。按照干部培训学员管理规定,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在学习培训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希望学员们在3天的培训中,切实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端正态度,尊敬老师,服从管理,发扬认真好学、刻苦钻研的好学风,从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本期培训班由州委组织部、州民族宗教委、州委党校共同举办,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系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州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并结合红河州实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知识培训。培训中还安排了《哲学思维方式与领导工作方法》及党史、全面从严治党等专题辅导,实地参观红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和州纪委州监委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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