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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前

  • 索引号: 20231212-213605-13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03-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建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州住建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州住建局2015年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州住建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州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0771,网址:。

  一、工作概述

  2015年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76号)文件精神,围绕建设法治红河、法治政府为总体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公开透明、加强互动,改革创新、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全力推动《条例》在我州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法规监察科协助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信息,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

  一是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更新要求》、《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的具体要求,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参考相关流程,结合自身实际,继续健全完善和贯彻落实州住建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和依申请公开等机制,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人员行为规范。制定了《红河州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人员行为规范》,从接待标准、仪容仪表、工作纪律、服务语言、服务效率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2015年根据州政府的要求,我局在州政务局设置住建窗口,受理行政审批项目在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并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情况等公开,让公众一目了然,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州住建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信息;在住建局办公大楼二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上公开发布信息;通过《红河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简报上进行公布;上线红河电台“红河热线”栏目,公布一些信息;参与州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等都做了详细明确的说明和指引。

  (三)提升州住建局网上服务功能

  局门户网站设有“新闻动态、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政策法规、机关党建、公示、住房保障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政府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能够下载各类文件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格。州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窗口”,受理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在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详细公开州住建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全面实现网上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功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我局还在州政务管理局服务大厅住建窗口设立有咨询台,提高服务效率。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参加州政府和州住建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适时对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进行详尽深入的解读,进一步提高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能力,促进州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上一新台阶。例如,在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期间,州住建局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等文件,并对其政策措施进行详尽深入的解读,大大增强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责任观念,为做好网站普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州住建局着重围绕住建系统工作动态、城市建设、房地产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和报道,内容涉及政策措施、行政审批、住房保障、工程建设、财政资金、资质核准、安全生产和行业工作等方面,主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发布、信息报送、咨询解答和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并不断强化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建筑业管理和房屋征收补偿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发布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新闻信息1158条。州住建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5条,收到咨询31条,公众参与36条,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公开信息129条,收到咨询22条。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收到《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76号)文件后,局长赵国兴、分管副局长李国才立即作出批示,通知局办公室、法规监察科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亲自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要求各科室认真对照文件细化分解任务中的条款,切实解决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并要求结合政府下发的通知精神和全州住建系统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细化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将州政府文件精神落得实而又实。

  1.公开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州住建局门户网站专门设有住房保障专栏,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各项政策、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城镇保障性住房清理出售、转借、出租(借)、闲置、改变用途等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监管信息和10件惠民实事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及城镇棚户区改造信息37条,公众关注热点1次(红河热线)。社会公众也通过96128专线对所需信息进行咨询,取得了服务公众、服务社会的良好效果。

  2.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来,我局对治理行动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宣传贯彻情况、开展情况、不良行为行政处罚情况等进行了阶段性的信息公开,并对不良行为记录及扣分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全年主动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信息41条。

  3.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信息补偿信息公开。在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进行了信息公开。并指导各县市认真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阳光征收。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条。

  4.推进农危房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在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对农危房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公开,并指导各县市在农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实行农户申请、村委会评议、村镇审核县级审定的制度,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条件的农户,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开期限不低于5天;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报乡镇领导小组进行联审,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到乡镇政府上报的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同时将审批结果及名单以正式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2批次。

  (三)其它信息公开情况

  州住建局在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红河广播电台采用稿件共120多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州住建局2015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咨询受理情况

  2015年度,州住建局涉及咨询处理情况83起,其中网络在线解答53问,公众参与咨询12次,电台在线咨询10问和现场咨询8次,分别通过问题解答、现场处理和跟踪问效等形式予以处理,咨询满意率达99%以上。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州住建局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未向群众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州住建局2015年度没有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州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信息及形式有待完善。未能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同时,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其他的查阅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政务公开学习培训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从内容到形式上要求标准都很高,为将此项工作做准、做实、做细、做好,全面、系统地学习政策要求、内容标准、技术操作等内容刻不容缓。为此,州住建局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落实专人认真做好网站公开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公开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拓展公开形式,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督查检查和指导力度。建立健全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逐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严格目标考核,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拓展政策措施解读的形式和方式。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与时俱进,让政策解读成为州住建局开展各项工作的翅膀和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积极加强与公共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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