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
- 索引号: 20231212-213550-98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08-12-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现将我委2008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后,州人口计生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州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及时成立了以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委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员,专门负责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参加了州人民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只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委员会全力予以保障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后,根据州信息产业办的要求,在条例施行准备阶段即由办公室对委员会制定的政府信息从2002年至2008年由近及远进行了梳理,本着除特殊内容外全部公开的原则,将委员会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先后于2008年4月完成了《红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制定、上报工作,并在州人口计生委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发布。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纪检组负责监督;办公室、法规科负责文件清理和网站管理;宣传科负责委员会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并指定4人兼职处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的梳理和日常工作。有力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在网站上规范及时的向公众传递,对信息的及时更新和信息的整理、审核和发布程序作出了规定,各科室分别按照所负责的内容及时进行信息的更新和发布。使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方式和途径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有互联网公开,书面公开、会议公开、新闻媒体公开等四种公开方式,信息公开的途径主要有:在州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在红河政报等政府公开媒体上公开、在人大、政府、政协和委召开的各种会议上进行公开、与红河电视台、红河日报、红河人民广播电台、红河政风行风热线等媒体合作,定期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08年5月我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至2008年11月30日止,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3条;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47条;召开各种会议公开信息7条;在各种媒体公开信息1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6条;规划统计类信息4条;业务类信息37条;机构设置类及其他类信息5条。其具体内容如下:1、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定》、《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等。 2、发展规划统计类信息:向公众公开了《红河州“十一·五”人口规划》的相关信息;向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公开了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相关数据。3、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了州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基本内容;4、四项制度类信息:公开了州人口计生委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的各种内容;5、业务与服务类信息:公开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办理程序和办证期限;6、业务动态类信息:公开了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等州人口计生委一年来的主要各种情况; 7、机构职能类信:公开了委员会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姓名、工作分工等信息。以上这些内容的公开,基本做到了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后,即在《红河州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向公众公开了委员会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办理程序、办理期限、监督机构等,截至2008年11月30日,我委还未收到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
六、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截至2008年11月30日,我委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启动的时间不长,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梳理、确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待健全,同时,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为此,我委将在今后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委员会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基本内容。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红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