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
- 索引号: 20231212-213507-09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4-02-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制定下发了红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委政策法规科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经费供给有保障。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的股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开拓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13年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51条,拓宽了委员会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2013年,我委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改完善,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委政务公开栏、有关新闻媒体、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决策、行政审批、政务载体、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政务公开和工作动态等内容做了详细地说明,主动公开。2013年我委以各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506条,其中,在委门户网站和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76条,在政府重点工作通报网站公开12条,在政府重大事项公示网站公开4条,在政府信息查询解答网站和“96128”专线公开39条,在开展网络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我委还在各类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375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坚持委政务公开栏、红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红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红河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并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在委机关设立信息公开查询点,公开办事流程、办公时间、法律依据、办理服务事项等,加大对政府信息、工作动态的提报力度,将红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广泛向社会公布。在发挥好委员会自设信息公开渠道的同时,我委还积极加强与国家、省级人口计生宣传渠道和各类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的合作,进一步向外宣传红河人口计生取得的成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我委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委共接到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类咨询共117人次,其中,到委咨询和电话咨询共78人次,网上咨询28人次,96128专线咨询11人次,群众咨询的内容主要是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处罚政策。对2013年发生的117件次群众咨询,我委均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了答复,群众对我委的答复均表示满意。
四、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对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进度造成一定影响。
二是人员紧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政府并未新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编制,随着信息公开工作量的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将面临较大压力。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根据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对上传材料认真审核,严把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二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三是努力提高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力争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公开的内容具体化、公开的时间及时化。
红河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