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
- 索引号: 20231212-213350-28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6-01-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2015年,我局在省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云地税办发〔2015〕19号)精神以及《2015年度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对州市局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强化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培训”的工作要求,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充分利用地税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96128政务服务热线以及报刊、电视等载体对我局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做好税收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关切,有力保障了社会公众对涉税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领导,完善机构
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研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稽查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部署、决策审核、指导监督等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我局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相关人员和机关各部门内勤岗位人员组成,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拟订相关文件、审核各部门拟公开信息等6方面工作,切实将公开职责分解落实到产生信息的各职能部门,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强化了“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负责、职责到部门、落实到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部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运维工作、网站普查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政务信息和税收宣传工作、“蹲企服务”活动等有机结合,立足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阳光透明的工作目标,强化部门协作,形成了科技部门运维公开渠道、各信息产生部门提供公开内容、办公室审核公开信息的协作体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覆盖地税工作方方面面。同时,我局认真落实国家行政审批项目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大公开力度,大力推行网上办税,推进纳税服务和税费征管模式创新,确保各方面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管,培训提升
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进行管理,及时督促提醒各地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定期检查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开展保密检查,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州保密知识竞赛,强化保密意识,降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失泄密风险;对照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反映出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以“蹲企服务”活动为载体,深入企业、基层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解答社会各界涉税疑问;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办公室业务培训范围,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全年开展相关培训2次,接受培训人员达45人次,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年来,我局充分利用地税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及《中国税务报》《红河日报》、广播电视、展板彩喷等载体有效公开政府信息,深入宣传解读税费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各界涉税关切,将依法、全面、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到了实处。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局以及我局的相关制度要求,地税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包含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工作计划、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制度、办税指南等18方面内容。2015年,我局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等媒介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286条,其中制发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通过政府公报形式公开政府信息13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24条,通过局长信箱、网络邮件、纳税人来信来访、96128政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公开政府信息49条,《红河日报》刊载信息76条,红河广播电视台和红河电视台播出信息13条,光明网、新广网、中国红河网等外部网站媒体登载信息110条次。此外,以座谈会形式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1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网络在线访谈2次,发布政策解读实例讲解18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红河州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文件的通知》(红地税发〔2010〕64号)、《红河州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核定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红地税发〔2011〕23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通过网站、来电、来访等形式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有关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方面,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涉密敏感信息、可能使干部职工或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影响的信息以及涉及个人隐私、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我局2015年度未产生相关收费、减免事宜。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行政复议规定》《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法律法规开展。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税收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推进情况
2015年我局清理统计行政处罚类权力52项、行政征收类权力23项、行政强制类权力8项,绘制了9个涉税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详列了权力清单,2015年4月,由省局统一在全省地税系统门户网站公开,目前,我局正按照《红河州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和省局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推进行政权力再清理、再明确、再细化工作。2015年,我局通过办税指南的形式公开解读了203项涉税业务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权限、政策依据等信息,提供130余种涉税业务表单证书的电子版本,公开规范性文件18项,有力促进了地税部门的行政公开透明度。
2.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严格财政资金使用,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强化项目预算管理:在编制计划阶段,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支出依据提出明确要求;在执行阶段,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项目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高项目执行质量;对部分重点项目,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利用绩效考核等手段有力推进了重点项目的实施。2015年以来先后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红河州地方税务局机关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红河州地方税务局机关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认真落实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要求。我局政府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2015年累计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开项目招标、中标等采购相关信息17条。
3.依法治税和规范征管方面公开推进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规范。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等规范要求与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对规范涉及的11大类152小类612个具体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并做好宣传辅导工作,将各项规范落实与金税三期工程上线相结合,共确定111个岗位名称和岗位职责,精简要求纳税人填报的表单证书至406种,其余全部实行免填单服务或系统内部流转。
二是按要求公开公示征管执法重要事项。按照征管执法相关规定,分区域、分时期公开公示核定定期定额信息、税务违法案件信息、限期整改要求、欠税情况等需要公众监督或公众有权知悉的税收执法事项共计120批次,其中,发布核定定期定额公告69批次,定期定额调整公告38批次,税务违法案件5批次,限期整改公告7批次,欠税欠费公告1批次。
三是及时准确公开税费收入、纳税信用等服务监管信息。定期在《红河日报》上发布收入信息,准确向社会公开地方税收收入、规费收入、税务稽查收入情况,全年累计刊登收入信息20余条次。及时将全州各县市地税部门的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纳税人证件发票遗失失效信息、注销停业信息以及纳税信用评定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5年累计公开非正常户信息38批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公告12批次,遗失失效公告82批次,注销停业公告137批次。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少数单位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自觉性、积极性不够,存在等通知、靠提醒、要督促的情况,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则理解不够深入。针对这一问题,我局拟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适时召集各单位各部门相关人员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交流、教育培训等方式深化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促进全州地税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基本为兼职,随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要求日益提高,新媒体公开渠道逐渐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现有人力资源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难以细致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将对相关人员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和技术支持两方面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向先进单位、先进部门学习好的经验做法,争取政府主管部门更多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三是地税门户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和社会各界查询了解涉税政府信息最便捷的渠道,2016年我局计划按照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理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工作流程和管理环节,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的无缝衔接、高效运转。同时,我局也将加大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在线访谈、“蹲企服务”活动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强化税收宣传,按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税费征管质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地税职能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附件:1.红河州地方税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红河州地方税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红河州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