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2016年前

  • 索引号: 20231212-213347-5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4-03-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打造阳光地税的总目标,以服务地税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的桥梁纽带、督促监督、税收宣传作用,架起公众与地税机关的直通桥梁,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上下贯通的政务公开体系。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结合地税部门实际,借助互联网、办税大厅电子触摸屏、96128查询专线和新闻媒体等方式,适时对组织收入情况、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地税工作动态等情况进行了公开,充分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406条,借助电视、报纸、电台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96条。

  (二)依申请公开和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所以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落实地税工作总目标、总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推进。成立了以分管政府信息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分工到位、齐抓共管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提高全体干部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确保公开程序合法合规、公开内容真实可靠、公开形式灵活多样,真正满足群众需求。

  (二)夯实基础工作,强化制度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红河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我局先后制定并下发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按规范编制并公布了《红河州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红河州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任务、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实行三级审核和抽查考核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及分管局领导三重审核把关,局办公室不定期对信息质量及公开时限进行检查。同时,对全州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的安全管理、信息发布审查审批和保密管理,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做到“涉税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优化载体建设,推进信息公开

  一是拓展渠道活用新媒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的主阵地宣传作用,通过改进完善网站主页面,调整完善“涉税知识”、“税收相关”、“政策解读”等一系列涉税栏目,结合实际新增设“十八大精神”、“税收宣传月”、“蹲企服务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专题栏,充分发掘网站媒体宣传潜力,有效促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据统计,地税门户网站上线至今,已累计发布各类公开信息4733条,受理或在线解答纳税人咨询问题51条,网站总点击量近60万人次,为全州地税事业发展营造了有利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微信、微博、QQ群覆盖广、传播快、零成本的优势,打造“微宣传”新阵地。借助新媒体时时发布地税工作动态、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及办税指南,让广大群众在第一时间掌握地税信息、了解涉税事项,有效促进了纳税遵从,树立了地税部门良好形象。借助纳税人QQ群,及时回复纳税疑问,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认真按照《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联络员服务规范》,做好查询服务工作,全年专线答复29人次,使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及时了解、查询、掌握更多的涉税事项和纳税知识。

  二是拓展思路搭建新平台。搭建互动平台。通过网站公众参与栏目、在线访谈、红河热线栏目、问卷调查、税企座谈、蹲企服务等方式采集民意、收集民情,借助税收宣传月活动、法制宣传日活动、志愿者服务、三下乡等活动,走进纳税人中,宣传税收知识、了解纳税需求、回应社会关注。搭建宣传平台。与鸿雁社区合作成立首个税收宣传服务站,依托社区宣传普及税收法律常识,向社区群众提供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车船税、契税和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税法宣传资料,建立联络员制度,为广大群众提供税收宣传咨询服务,进一步拉近地税部门与广大纳税人和居民群众的距离,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税收、了解税收、熟悉税收,从而带动每个家庭乃至全社会都来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支持税收工作,更好地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三是拓展职能打造新窗口。将办税服务厅打造为集服务、管理、宣传为一体的多元窗口,在征税服务大厅设立导税台、咨询窗口,实行值班制度,在大厅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和业务咨询,为纳税人及时解答办税中遇到的难题,消除纳税人的疑惑。摆放报刊架,为纳税人提供税务报刊、税收宣传册、办税指南等资料,方便纳税人了解税收咨讯、掌握工作动态。实行“八公开”制度,即公开税收法律、公开窗口职责、公开办税时限、公开服务标准、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处罚依据、公开工作纪律、公开监督机制,建立服务承诺、社会监督和受理督办“三个机制”,推行“首问责任制”、“窗口服务制”、“社会承诺制”,以制度规范公开要求和标准。编印《部分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发放纳税人,借助地税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公告定期定额户、纳税信用等级、税收违法案件、欠税欠费信息,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政务信息公开成为透明执法的监督器。

  三、存在的问题

  (一)公开的内容、时间与方式上还未能全面满足群众需求。

  (二)部门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有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少数税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待健全完善。

  (三)电子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栏、显示屏、多媒体查询系统电子触摸屏等政府信息载体的运用还不够充分。

  四、改进措施

  (一)紧扣面向群众需求、为民服务这条主线,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加强对涉及纳税人利益的各项政策以及办理涉税事项、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等信息内容的公开,满足群众诉求。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系列制度的学习、宣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进一步强化全体地税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能力和本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进一步“升级”网上纳税服务技术,打造高效电子政务平台,积极探索信息化方式,拓展办税服务厅服务触摸屏、显示屏的功能,围绕纳税需求加强网站建设、拓宽服务领域,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实时化的纳税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快捷方便的税务咨讯。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考核,通过考核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监督机制,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四个程序,创新群众网上评议、民主座谈评议、特邀监察员评议等相关机制,增强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红河州地方税务局

  2014年2月14日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