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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前

  • 索引号: 20231212-213325-32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5-06-2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13年,石屏县人民政府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多措并举,加大《条例》施行力度,切实做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前期准备工作,全力推进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3年,石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在省、州信息产业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力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组织多层次的培训、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机构健全

  石屏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下发了《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石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也按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壮大了政府信息公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信息平台、“96128”专线、政府集群网的编审员和录入员队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和编辑审查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县政府领导亲自过问,县信息公开机构主抓,乡镇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具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为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制度完善,运作规范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石屏县制定措施、建立制度、拟定方案,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健全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三)加大宣传,强化培训

  石屏县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紧抓好,充分利用简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手机短信等媒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严格要求乡镇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组织乡镇、部门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其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填报应用及审核等工作的能力。

  (四)严格公开程序,加强保密审查。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查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上传网站的每条信息做到信息制作部门负责人、县国家保密局、分管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审查后方可向社会公开,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保障信息发布工作安全。此外,石屏县还把政府信息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进行分类,将符合主动公开要求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信息公开平台、政府集群网上,并按“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20日内发布或更新信息”的要求,不断更新网站信息。

  (五)“96128”政府信息查询成效明显。为及时、高效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根据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相关要求,石屏县及时设立了“96128” 政务信息查询热线,向公众提供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服务承诺事项及其办理情况、群众关注和普遍需要了解的信息等方面内容的查询业务。2013年,转接公众拨打96128查询电话130次,转接成功104次,转接成功率92.86%。用户满意数101次,不满意数3次,满意率为97.12%;受理96128专线电话录音交办件3件;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平台受理查询问题1次,办结回复1次。

  (六)“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信息发布走上规范化、日常化。全县各级各部门重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信息发布工作,并努力推进此项工作,将四项制度向教育、卫生、工信、交通、住建、水电等承担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拓展延伸。2013年组织重大决策听证10项,发布重要事项公示信息81条,发布重点工作通报事项123项,涉及各类民生热点问题,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查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精心编制目录指南,规范细化公开内容。石屏县在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明确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形式、时限的基础上,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规范编制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石屏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石屏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此外,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还按要求编制完成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于2014年3月31日前通过石屏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hsp.xxgk.yn.gov.cn)或石屏政府集群网(www.sp.hh.gov.cn)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开。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县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了1194条,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信息451条,设立公开查阅点2个、查阅数1430人(次)。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机构职能、年度报告、重大事项、发展规划及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并重点公开了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政策、税费征收减免政策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政府阳光采购、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建设项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多样化

  石屏县探索创新公开模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一方面,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实际,依托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着重抓好石屏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和乡镇、部门网站建设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政府集群网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的职能,借助其将相关事项向公众公开。此外,还通过《石屏信息》、广播电视、墙报专栏、图书馆、档案馆、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石屏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及内容,将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公众的申请、咨询有人受理、按时答复。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也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我县严格依照制定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工作,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发布信息。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全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六、201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石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工作主动性不够;二是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保密审查力度亟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身肩多项工作,没有足够精力和时间全力投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因受财力影响,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五是政务信息查询应用效率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有效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好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方便村民及时查询政务信息和做好服务工作;继续抓好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和指导工作;继续推广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应用;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切实加强监察、保密、法制等部门的协作,通过网站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按照《条例》规定及时登记审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行为;统筹安排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加人员配备,适当减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其他工作安排,以能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全力推进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造就一支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知识和理念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广大公务员贯彻落实《条例》的能力和水平。

  2、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挥县政府及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宣传优势,搭建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面向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集群网、“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信息平台建设及监测管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3、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依申请公开、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体系,用具体的制度来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约束具体的行政行为;在公开形式上,要趋于多样化,积极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对拟定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保密审查,不以保密审查为由拒不公开政府信息;完善政府公报、新闻发布等信息渠道,将档案室、图书馆等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全面、有效地开展好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一个令石屏人民满意的“阳光”政府,更好地为全县的生产生活服务,为建设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的石屏服务。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石屏县 发布人:5325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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