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
- 索引号: 20231212-213320-27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4-02-18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建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或建水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建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邮编:654399,电话(传真):7614816,电子邮箱:2003806121@163.com。
一、概述
2013年,建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在省、州信息产业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力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机构健全
建水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壮大了政府信息公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信息平台、“96128”专线、建水县人民政府网的编审员和录入员队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县政府领导亲自过问,县信息公开机构主抓,乡镇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具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为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制度完善,运作规范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性质,建水县制定措施、建立制度、拟定方案,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健全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等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三)严格公开程序,加强保密审查
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审查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上传网站的每条信息做到信息制作部门负责人、县国家保密局、分管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审查后方可向社会公开,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保障信息发布工作安全。此外,建水县还把政府信息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进行分类,将符合主动公开要求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到建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信息公开平台、建水县人民政府网上。
(四) “96128”政府信息查询成效明显
为及时、高效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多样化要求,根据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相关要求, “96128” 政务信息查询热线向社会公众提供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服务承诺事项及其办理情况、群众关注和普遍需要了解的信息等方面内容的查询业务,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3年,受理政务信息专线查询261次,专线答复225次,转接成功率93.75%,群众满意率达100%。
(五) “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走上规范化、日常化
全县各级各部门重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信息发布工作,并努力推进此项工作,将四项制度向教育、卫生、工信、交通、住建、水电等承担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拓展延伸。2013年,共组织实施重大决策听证36项、发布重要事项公示1594项,重点工作通报3244条,涉及各类民生热点问题,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查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主办好《建水周讯》、《建水信息》等信息刊物,通过编辑政务信息,突出各级各部门工作亮点,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也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建水县在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明确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形式、时限的基础上,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规范编制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建水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水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同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等信息的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涉及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机构职能、年度报告、重大事项、发展规划及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并重点公开了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政策、税费征收减免政策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政府阳光采购、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建设项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县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了4048条,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信息2114条,设立公开查阅点42个、查阅数4961人(次)。
(二)主动公开形式多样化
建水县探索创新公开模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一方面,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实际,依托省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着重抓好建水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和乡镇、部门网站建设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水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的职能,借助其将相关事项向公众公开。此外,还通过《建水时讯》、广播电视、墙报专栏、图书馆、档案馆、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建水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及内容,将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公众的申请、咨询有人受理、按时答复。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全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立公开查阅点42个、查阅数4961人(次),电话咨询及处理225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也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建水县严格依照制定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开展工作,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发布信息。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六、201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建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距《条例》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身肩多项工作,没有足够精力和时间全力投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保密审查力度亟待加强;三是因受财力影响,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挥县政府及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宣传优势,搭建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服务方便、面向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县人民政府网、“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信息平台建设及网站监测管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有效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好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方便村民及时查询政务信息和做好服务工作;继续抓好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和指导工作;继续推广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应用;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切实加强监察、保密、法制等部门的协作,通过网站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乡镇、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按照《条例》规定及时登记审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行为;统筹安排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贯彻落实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加人员配备,适当减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其他工作安排,以能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全力推进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公务员贯彻落实《条例》的能力和水平。
3、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依申请公开、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体系,用具体的制度来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约束具体的行政行为;在公开形式上,要趋于多样化,积极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对拟定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保密审查,不以保密审查为由拒不公开政府信息;完善政府公报、新闻发布等信息渠道,将档案室、图书馆等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全面、有效地开展好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造一个令建水人民满意的“阳光”政府,更好地为全县的生产生活服务,为建设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的建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