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
- 索引号: 20231212-213214-27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0-03-19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信息产业办的具体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极大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捷服务。一年来,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县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09年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为抓好这项工作,我县结合实际:一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全年结合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开展,举办了网上发布平台培训,努力提高了各单位信息员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操作能力;二是实行政府信息发布月报制度,时刻提醒各单位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引导各单位安全正确发布政府信息;四是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县组织了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督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县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726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07条,在阳光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08条,广播电视75条,《屏边信息》等渠道公开36条。
在政府网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包括领导及机构职能信息、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府公文、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要会议、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方面。
(二)信息公开形式
目前,屏边县政府门户网站是县乡两级政府和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根据实际,我县还通过简报、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积极公开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
本年度县人民政府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足。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不充分,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实施《条例》时行动滞后,进度缓慢;在清理填报公开信息时分类不清,网站栏目、信息名称不规范;部分单位还停留在仅仅发布一些领导、机构信息及一些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强度仍不够,制度建设还有待于完善、经费投入不足;有些单位特别是部分乡镇信息员更换及为频繁,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连续性较差;极个别单位认为自己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基础信息还没有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开展。
(二)部分单位硬件设施还达不到要求,部分信息工作人员对电脑知识和操作能力还有待提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度。
(三)监督指导力度不够。虽然建立了综合协调机制,但由于专(兼)职负责信息公开人员较少,深入监督指导的力度还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在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要按照“稳妥推进、积极应对”的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三)抓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与逐步完善其他公开形式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推进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在充分应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同时,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条例》规定的便于公众知晓的其他方式公开信息。
(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公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紧密结合。《条例》的施行和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都是改善政府服务,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具体举措,要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施行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的机遇,加大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五)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乡镇和部门《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信息公开工作简报形式在全县内进行通报。
(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加大对公开信息的梳理、整理和信息更新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附件:2009年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9年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26 |
|
其中:1、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数 |
条 |
1207 |
包括子站 |
2、新闻发布会信息数 |
条 |
0 |
|
3、政府公报信息数 |
条 |
0 |
|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信息数 |
条 |
519 |
阳光政府等 |
设立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公开查阅点查阅数 |
人(次) |
||
2、依申请公开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数 |
份 |
0 |
|
其中:1、现场书面申请数 |
份 |
||
2、电子邮件形式申请数 |
份 |
||
3、传真形式申请数 |
份 |
||
4、信函邮寄形式申请数 |
份 |
||
5、其他形式申请数 |
份 |
||
已办理答复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数 |
份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申请数 |
份 |
||
2、同意部分公开申请数 |
份 |
||
3、不予公开申请数 |
份 |
||
其中:①“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申请数 |
份 |
||
②“信息不存在”申请数 |
份 |
||
③“非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数 |
份 |
||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申请数 |
份 |
||
⑤“重复申请”申请数 |
份 |
||
4、其他 |
份 |
||
3、咨询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数 |
人(次) |
||
其中:1、96128电话查询数 |
人(次) |
108 |
|
2、网络查询数 |
人(次) |
18 |
|
3、现场咨询数 |
人(次) |
||
4、其它方式(请说明) |
人(次) |
||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处理数 |
人(次) |
||
其中:1、96128电话答复数 |
人(次) |
108 |
|
2、网络答复数 |
人(次) |
||
3、现场咨询答复数 |
人(次) |
||
4、其他方式答复数 |
人(次) |
||
4、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诉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
其中:1、维持原行政行为数 |
件 |
||
2、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
其中:1、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数 |
件 |
||
2、判决变更数 |
件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诉讼费用 |
元 |
0 |
|
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申诉数 |
件 |
0 |
|
其中:1、信访数 |
件 |
||
2、举报数 |
件 |
||
3、其他方式 |
件 |
||
5、收费和减免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依申请公开收费金额 |
元 |
0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 |
元 |
||
3、邮寄费 |
元 |
||
对依申请公开减免费用金额 |
元 |
0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复制费(含光盘、纸张) |
元 |
||
3、邮寄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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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 |
|||
工作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1 |
|
2、兼职人员 |
人 |
1 |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安排 |
万元 |
2 |
|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 |
万元 |
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