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前
- 索引号: 20231212-213214-09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09-03-20
- 时效性: 有效
屏边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一年来,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县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自今年年初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召开后,屏边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县民政局、县保密局、县外宣办、县纠风办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也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形成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具体工作人员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了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度建设方面
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的基础和前提。我县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一是制定了《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事项的通知》(屏政办发〔2008〕101号),明确了施行《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导思想、工作机制与职责分工、工作重点以及有关要求,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参考格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按照规范的目录和指南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规范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陆续在各自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发布。二是制定印发了《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屏政办发〔2008〕53号),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调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救济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范。三是制定了《屏边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屏政办发〔2008〕128号),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属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评议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评议考核办法包括考评的主要内容、考评程序、考评形式等,考评结果作为评价考评对象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的考评对象,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考评对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屏边县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组织学习培训方面
一是积极选派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保密局、县法制办组成的11人到全省参加业务骨干和师资培训班。二是采取悬挂《条例》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实施的意义,引导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4月29日,屏边县举行《条例》统一考试,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2251名干部职工在各考点参加了考试。通过学习考试,全县参考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理、立法背景和意义、宗旨和适用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监督和保障制度等方面内容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在召开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参会领导和信息工作人员认真领会了《条例》公开的内容及方法方式。培训会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如何进行信息发布等工作进行了上机操作培训,使广大信息管理员及时掌握了业务技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公开内容和渠道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县高度重视网站建设,目前,已搭建了1个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7个乡镇、44个政府部门、11个省州驻屏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门户网站还结合“四项制度”实施情况,设置了“四项制度”等栏目。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与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相互链接,互为补充,成为全面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窗口和为民服务的重要平台。我县除了利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外,还通过当地电视台、屏边信息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认真按照省、州有关规定和屏边县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事项、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等文件要求,把政府信息分别按类别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梳理出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到各自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新的政府信息形成后,严格按照程序审核、发布要求在网站上发布或更新。截至2008年11月30日,全县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41条,其中: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信息698条;县委办、县政府办共同主办的《屏边信息》公开218条;利用《今日屏边》、广播电视台等方式公开125条。公开的内容涉及各级各部门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依据、行政事项、服务内容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截至2008年11月30日,全县未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五、存在的问题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州主管部门的帮助、支持和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条例》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还不够高;二是部分单位对《条例》实施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不大;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还不多,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拓展。
六、改进的主要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宣传单、宣传栏等方式,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继续举办《条例》培训班,切实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探索更加适合村、组农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方式。三是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在网上对乡镇和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适时监测外,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
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六日
抄报:州信息产业办公室
屏边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单位:屏边县人民政府(签章) 2008年12月6日
公开类别 |
数量(条) |
公开类别与公开方式数应一致。 合计总数中有依申请公开的应统计出来:依申请公开0条。 |
公开方式 |
数量(条) |
法律、法规类 |
62 |
政府网站公开 |
698 |
|
政府规范性文件类 |
68 |
墙报公开 |
12 |
|
重大决策类 |
18 |
电视广播公开 |
113 |
|
行政许可类 |
5 |
触摸视频公开 |
0 |
|
公共服务类 |
45 |
新闻发布 |
0 |
|
机构职能类 |
30 |
其他公开 |
218 |
|
人事任免类 |
2 |
|||
工作动态类 |
15 |
|||
其它类 |
796 |
|||
合 计 |
1041 |
合计 |
1041 |
备注:表内数据截至200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