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142-50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机制
州统计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协调负责,努力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红河州统计局规章制度》,包括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来信来访处理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扎实开展统计监测。围绕州委、州政府稳增长的重大部署,年初制定实施了《红河州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门红促跨越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对 GDP核算基础指标和其他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挂图监测”,推行“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在州级层面建立了“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经济运行的预判以及对潜在风险的预警,促进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为实现全州经济运行一季度开门红、全年高开稳走和一、二、三季度分别增长11%、11.1%和10.9%提供了有力的统计保障。预计2017年全州实现生产总值(GDP)1505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9亿元,增长6%;第二产业增加值696亿元,增长13.6%;第三产业增加值580亿元,增长9%。预计全州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14%;预计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88亿元,同比增长9%;预计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528亿元,同比增长20%;预计消费品零售总额412亿元,同比增长12.4%。
三、采取有力措施,务实工作落实
(一)政府信息公开。州统计局以红河州政府集群网站为载体,严格按照“涉秘信息不外泄”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各界发布统计信息。
1、公开范围。州统计局把统计信息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抓住统计信息量大、及时、服务性强的特点,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信息分析、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和咨询服务。
2、公开形式。根据红河州统计局的信息特点,我局主要采取政府集群网站和96128专线查询两种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共设立公开查询点1个,在我局的网站上,开设有新闻动态、文件通知、经济信息、政务信息、决策与咨询、统计建设、统计数据、统计知识、领导讲话、普查信息、市县经济等11个版块,分门别类地对全州统计工作的统计分析、数据、重要会议、学习及党建等工作作公开。今年以年,共编印《决策与咨询》29期、《统计专报》20期,各类信息被省统计局内网采用167篇,统计公报1期。社会公众也通过96128专线对所需信息进行咨询,取到了服务公众、服务社会的良好效果。
(二)行政审批公开。州统计局始终坚持行政审批公开,按照州法制办的相关要求,认真进行了本单位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单位清理的结果是:红河州保留实施的州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有一项《企业事业组织及个人进行民间统计调查审批》;红河州保留实施的州级部门行政内部审批一项《红河州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三)财务公开。州统计局始终坚持勤俭理财,公开经费原则。2017年,财务列支及“三公”经费情况为:公务接待243人次,与上年同期减40%,经费支出7.55万元,与上年同期减39%;公务用车在编车辆1辆,运行经费6.67万元,与上年同期减33.6%;因公出国境,没有;有1人次因公赴台湾考察学习,经费2.16万元;年内召开会议3次,经费支出3.45万元,与上年同期减2.5%;举办培训会11次,与上年同期增57.1%,培训经费为54.38万元,与上年同期减3.9%。
(四)突出重点,公开重要事项。州统计局始终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在统计内网上重点公开了统计局工作职能、州情经济指标、统计行政执法等重要内容。积极参与红河州人民广播电台主办的“红河热线”节目,并就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给予答复。
四、强化制度监督,确保政务公开 。州统计局在狠抓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内容,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一是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需要;二是统计数据的开发利用、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红河州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