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133-98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红府办发明电〔2018〕5号)要求,由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投诉举报的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其他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九个部分,并附相关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州级行政中心州政府办公楼B区301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2833)。
一 、概述
2017年,州安监局根据国家、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河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强化机制建设,加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预算收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扎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了安监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创新、服务、廉洁、高效政府的促进作用。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红河州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面加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部署的任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99条。其中:安全生产工作舆情信息和季度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情况54条;清理核对后的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职责、行政强制及其他执法行为;行政许可公告、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和有关申报情况通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76条;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预决算2条;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3条;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源头管控、安全准入,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5条;安全生产常规检查执法、暗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和企业生产状况、危险源分布、监测监控数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管理现状、安全生产检查结果、职业危害预防、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信息35条;加强重点领域信息、“五公开”、人大政协代表提案22条;解读回应2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提高安全生产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回应,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为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氛围。2017年10月23日,组织由局长带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参加“红河热线”栏目领导热线面对面新闻访谈,详细解读了中央、省、州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等各方面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工作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解读活动。围绕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安全生产“七进”活动、“第三届安全发展论坛论文征集活动”等系列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解读活动。三是加大工作信息公开力度。精心组织筛选及修改上报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形成专题新闻和专题信息向社会公开。2017年,共出版24期安全生产专题新闻。四是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积极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和应急处置工作。全年共接处各县市安监局和相关部门上报事故信息专报42份,续报6份,及时落实州委、州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2份,向省局和州委、州政府及相关部门编发事故专报24份、续报6份。
四、依申请公开及收取费用情况
2017年,红河州安监局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故也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红河州安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举报投诉情况。
六、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健全《红河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改版建议》,在局门户网站关停期间,全面加强解决报送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四不”问题,切实增强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健全《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方案》、网站管理制度,提高文件、信息的发布质量和实效;加强《云南省通用审批系统》《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系统》管理,拓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渠道,提高办结率,增加透明度、公开度;提升“96128”政务服务热线电话管理水平,实行24小时服务,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反映的问题。
七、其他情况
2017年,红河州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都经保密审查,并无涉密信息。共接受窗口业务咨询750次,均已按要求给予答复。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红河州安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公开载体不够新颖。信息公开局限于文件、公示公告、门户网站公开,利用微信微博等新的主流媒体公开政务信息等方面创新不够。
(二)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机制与《信息公开条例》《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全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公开更新的内容不够丰富。公开内容虽然及时更新,但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
九、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红河州安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内监督、转变政府职能、保障基层民主、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便民服务的政治任务,深入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全州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工作要点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坚持在巩固上下功夫,在落实上出实招,在深化上想办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红河州安监局政务公开组织机构的作用,不断压实责任,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进纳入年度工作重要议程,同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二)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从机构建设、管理、考核、培训等方面健全完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安全生产政策、信息解读,创新公开渠道,优化信息服务公开,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三)规范信息公开标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发布,定期更新,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认真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根据业务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标准。
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199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9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2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1 |
单位负责人:李迎春 审核人:
填报人:黄明超 联系电话:3732833
填报日期: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