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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119-36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公布《红河州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说明和附件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内容涵盖我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若有疑问,请直接与红河州环境保护局联系(联系电话:3856517)。

  一、概述

  州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平台,拓宽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分工合作的工作模式。结合实际情况,印发实施《红河州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环节都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分级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把关,防止涉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上网,做到既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又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发生过泄密问题,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构筑平台,完善载体。扎实抓好红河州政府网站环保专栏、行政服务窗口、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建设,努力打造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信息化平台。

  一是抓好红河州政府网站环保专栏建设。强化环保专栏作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加强安全监控,规范后台管理,确保网站各项功能正常运行。重点加强红河州环境质量状况、环保信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源信息、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2017年,通过红河州政府网站环保专栏公开各类政府环境信息571条。

  二是加强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坚持把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作为政务公开服务的重要平台,全面公开各项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环评审批效率提速50%以上。2017年,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11项,总投资351.51亿元,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51项,总投资84.56亿元。积极配合省厅完成省厅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审工作19项,协助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出具建设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确认函19项。同时,完成涉辐射项目环评审批10项,环境保护验收竣工31项。

  三是积极构建新媒体发布平台。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充分发挥新媒体技术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的要求,2017年11月,红河州环境保护局正式开通新浪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全面推动环保信息宣传和公开工作。2017年全年共发布微博40篇,微信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红河州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系列政务公开工作通知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工作信息689条。

  (一)全面公开空气质量信息。建立红河州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公开大气环境质量实时监测信息,公众可以通过红河州政府网站环保专栏空气质量发布系统,实时查询市区3个监测站点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等6项污染物监测数据,以及空气质量指数(AQI)小时均值及日均值,进一步满足了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二)全面公开水环境质量信息。每月发布红河州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蒙自市五里冲水库)水质状况报告。每季度发布我州17个在用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17年共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16条,其中按季发布4条,按月发布12条。

  (三)全面公开环保审批信息。加强环评审批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的受理情况公示、拟批准项目公示、批准项目公示,做到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全过程信息公开;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督促建设项目业主及时公开公众参与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受理前公告、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告”制度,确保做到阳光审批。2017年,我局共发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信息265条,其中拟批准项目公示152条,批准项目公示12条,受理情况公示101条。

  (四)全面公开环境监管信息。全面公开红河州重点排污企业目录,涉及企业137家;每月对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进行公布,2017年共公布11条,确保对企业的环境监管扎实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和程序等信息;对本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案件名称、被处罚者的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结果、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及处罚决定文书号等信息进行公开。2017年共公布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信息23条。

  (五)全面公开环保日常工作信息。积极发布全州环保工作信息,建立环保系统信息报告制度,对全州13县市环保信息进行筛选精炼,并适时在红河州政府网站环保专栏进行公开,2017年共发布环保工作信息256条。

  (六)全面公开环境保护督察信息。2017年11月27日到12月11日,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红河州,督察我州环境保护工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组成了由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专设了宣传报道舆情组,由州委宣传部副部长等同志专门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州级各主流媒体上及时进行公开公示。截至12月3日,累计电视播出30条视频新闻,广播播放16条语音新闻,纸质刊发27篇文字新闻,微博和微信等方式发布或转载45篇网页新闻(或信息)。其中,被省级以上媒体播放和刊登9条(分别是中国环境报、云南卫视、云南日报、云南网络电视台、云南经济网、云南网、云广网、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云南环保宣教网)。同时,部分新闻被国内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网易、中国环境宣传网等媒体转载。

  (七)切实开展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环境问题。2017年州环境保护局主要领导共2次带队参加“红河热线”广播直播节目和“云南省电视台金色热线”,对2017年相关环保政策措施及环境热点问题进行解读解答,同时在州政府网站上公布相关政策性文件解读3条。及时、妥善、准确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畅通12369热线电话,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对热线和来信来访,逐一登记,做到文明接访、礼貌用语、认真受理、及时查办、不遮不掩、处理到位、及时反馈和通报。2017年,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件140件,立案查处140件,立案率:100%,结案132件,结案率94.3%,有8件延续2018年办理。切实做到件件有处理,件件有回音,有效化解了环境矛盾纠纷,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共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项,分别是依法对云南省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红河州各县市2015年工业废气、烟粉尘、工业废水、工业固体废弃和排放总量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作出公开答复;依法对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作出公开答复。

  四、被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州环境保护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制度和技术手段,保障环境信息及时、有效、完整的公开。

  二是数据的整合和公开力度不够。随着环境信息公开的深入,不断产生大量的信息,需要通过网站搜索技术升级,使信息更易检索、传播和分享。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数据公开的力度,如历史数据、分析数据等的公开,满足公众的需求。

  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不够。我局将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环保工作。完善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的建设,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政务服务。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统计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将于2018年3月28日前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gov.cn)上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2018年1月31日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印发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8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7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3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县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州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州环保局办公室、

陈志远、 办公室主任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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