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049-58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31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的通知》(红政办函〔2018〕3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红河州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完成。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红河州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蒙自市护国路2号)
一、概述
红河州司法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完善了红河 州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办公室的副局长分管,各科、室、部、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年初州政府和省司法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局办公室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强化了责任,落实了领导,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2018年,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红河州司法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大局,紧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内容,切实把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建设等热点,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网、中国红河网、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红河州司法局新浪官方微博、法治宣传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全州的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等信息及时、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红河州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41条。其中,依托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42条,新浪政务微博公开97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294条、在红河日报开辟专栏公开118条、主要领导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
(一)做精《真情调解》栏目。年内,共与红河电视台联合,共制作《真情调解》专题9期红河电视台播放,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打造红河日报“红河司法行政”专栏品牌。自2016年起,红河州司法局与红河日报联手,在红河日报开辟“红河司法行政”专栏,每半个月出刊1期。2018年,共在红河日报上刊发各类信息118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红河州司法局年内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不存在申请数、办结数和答复数的问题。
四、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
红河州司法局年内没有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
红河州司法局虽然在2018年度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从事政务信息的工作人员变化快,有时会造成脱节。二是没有充分整合州、县、乡三级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员队伍的资源,政务信息还存在有数量、无质量的问题。三是对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在政策解读、举办新闻发布会等方面有待加强。
六、2019年的工作打算
2019年,是红河州司法局和原政府法制办重组司法局后的第一年,政务信息工作的压力随之增大,主动公开的信息将越来越多,红河州司法局将在2019年的工作中,认真对表对标州政府办公室的各项公开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充实人员,加大学习力度,提高认识,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采取年中督查和年终督查督办相结合的方法,对县市和科室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力求督查督办全覆盖。
三是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各项岗位考核目标,与责任人的绩效有机挂钩,营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红河州司法局
2019年2月28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红河州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4 |
单位负责人:韩家和 审 核 人:曹文武
填 报 人:曹文武 联系电话:3197008
填报日期: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