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231-9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州政务服务局)编制了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州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州政务服务局政府自身建设科联系(地址:蒙自市振兴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522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197069,传真:0873—3197069)。
一、总体情况
(一)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为便于工作开展,经2021年6月29日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下发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确保机构、人员到位。通过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通过完善政策支撑、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机制、重大决策结果公开。在州人民政府门户及时发布重大决策事项的依据、进展情况及落实情况。公开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红河州2021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报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红河州2021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报告》《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信用承诺制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2021年,共发布210条信息。其中: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4条(开设的重点领域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10条,重点领域公开审批改革信息23条,“12345”政务热线专栏发布信息37条,部门动态发布信息11条,其他专栏信息13条),在红河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6条。
(三)回应社会关切和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做客“红河热线”直播间,就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方面工作进行现场解答;紧扣部门重点业务工作,通过各类融媒体平台和单位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做好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政策信息解读和部门动态宣传。2021年,向州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7条;向州委办和州政府办报送信息稿9条,采纳5条;向《红河日报》报送7条,被采纳使用3条。
(四)出台文件、规章和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经局党组会议对《中共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12个制度进行了专题研究修改,形成《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集中收退管理办法》。2021年,本单位共出台正规文件18份、制度12份。印发《红河州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表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5项涉及州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赋予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批州级行政职权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委员会第二批州级行政职权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第一批州级行政职权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和公开工作。
(五)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推进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夯实线下服务基础。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按照“应进必进”要求,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2021年底,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政务服务事项16778项。
3.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在全州范围内统一使用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申报办件,推动实现“一网通办”。至2021年底,全州通过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6.42万件。
4.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认真落实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做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优服”。2021年,全州评价总数257.64万个,好评率达99.99%。
5.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和“跨省通”办。形成《红河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动态管理清单》,加快首批10个主题事项改革工作落实。
6.抓好“互联网+监管”。督促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完善检查实施清单。
(六)加强交易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
2021年,全州共核验发布各种交易信息8064条。其中:工程建设项目4866条、政府采购2608条、土地出让253条、矿权出让23条、国有产权交易314条。全州完成交易项目1860多个,中标成交金额648.93亿元,节约和增值资金14.23亿元。与2020年同期相比,中标\成交金额增加近140亿元。
(七)加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信息公开
全面推行投资项目一网“集中审批”和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网上选取,持续开展代办工作,为红河州范围内各类投资项目业主提供免费代办服务。2021年,全州开展投资项目审批5174个、代办项目440个,通过投资项目审批中介超市发布采购项目公告1246个,成交金额2087.43万元,节约资金600余万元,按时履约率和综合提速率分别达90.20%、26.35%。
(八)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推进简政放权。梳理调整州级行政权力事项5项并向社会公示,梳理调整公布《红河州37家州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版)》。
2.推进自贸区、经开区赋权。结合实际,分两批赋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州级行政职权76项;赋予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批州级行政职权事项4项。
3.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开展州、市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九)推进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发展
红河州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了18个五位短号的整体并入,实现了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33条热线的归并优化工作,其中:涉及整体并入五位短号18个,已于2021年11月底停止服务,全部取消号码;涉及双号并行的10个五位短号,2021年12月底前已整合归并到位;涉及设立分中心的5个五位短号,由省统一设立。2021年,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话务服务总量为15.12万余个,其中:接入电话12.90万个,接通率98.13%,质检合格率95%,人工服务时长由原来7×12小时延长为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受理来自办事通APP、省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热线平台等案件1.45万余件。
(十)继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发展,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
将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纳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民族政策法规知识考试,利用政务大厅21块展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宣传,不断增强“四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一名职工家庭被评为2021年“第八批红河州文明家庭”。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安排专人负责,协办完成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活动18项共25次。
(十一)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筑牢安全防线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疫情防控精神及《红河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指挥部通告》(2021年第1号)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红河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疫情防控和服务管理的具体办法》规定,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强进入政务大厅人员体温检测、扫双码和场所消毒、通风、透气等疫情防控管理,积极推进电子化、网络化事项办理,推进远程在线开标、评标,减少到政务大厅、交易中心人员数量,扛起“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政治责任,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十二)积极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1.选派3名干部职工到单位挂钩扶贫点——元阳县大坪乡白石寨村委会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2.安排2万元培训经费,为白石寨村委会组织党员、村干部开展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培训提供帮助。
3.组织干部职工购买脱贫地区2.5万余元的农副产品,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
(十三)加强财政预结算信息公开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2021年,单位共收入预算893.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共支出预算893.0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893.08万元)。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共收入1007.1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78.16万元,其他收入28.98万元),共支出1060万元(基本支出811.86万元,项目支出248.14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科室报送信息积极性不够,信息编制质量不高;
2.“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整合后话务量和工单量增长迅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公众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享受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为民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好服务。
2.加强对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运行管理。以热线考核要求推进热线更好地受理公众诉求。按照热线人工服务时长不低于7×24小时、转接成功率不低于95%、质检合格率不低于95%,满意率不低于95%要求,切实加强热线平台运行管理,推进政务热线为民服务解难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