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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索引号: 20231212-213156-93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务员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1-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hh.gov.cn/)公布。如对本年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蒙自市观澜路,电话:0873-3856517)。

  2021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紧扣本单位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营造了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参加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4场次、“红河热线”1场次。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专栏中发布了审批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信息213条,按月公布红河州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情况及按季度公布红河州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情况共16条,环保信息公开共127条。“两微”开通以来,微博平台发布信息8199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4294条。其中,2021年微博平台发布信息3883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488条。2021年回复网民留言4条。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承办州人大代表建议8件,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后已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示8件;涉及敏感内容,不予公开的0件。承办州政协提案3件,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后已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件;涉及敏感内容,不予公开的0件。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通过互联网渠道和线下渠道受理政府信息申请通畅,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履行告知义务,答复主体适格,形式要素完备。按要求及时办理州政府办公室转办依申请件,2021年共收到6件;6件都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程进行答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21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负责网站公开的日常工作机制,各科室均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要求信息报送前需经本单位领导审核,涉及全局性信息由局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审定。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对外公开。

  (四)监督保障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执行,制作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审查表》,严禁公开敏感信息及密级文件。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保密知识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1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部分科室和单位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到位,应用《条例》处理问题还不熟练。二是部分科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和不敢公开的思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还比较单一,在公开方式上还有待创新,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完善。

  2022年,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自检自查,加强解读回应工作,扎实做好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实现真查、真考,督促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公开实施办法及配套措施,做好信息公开平台搭建,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保障生态环境领域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需要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与公众互动的重要平台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受理、登记、交办、答复全流程,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都能及时准确答复申请人。三是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做好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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