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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 索引号: 20240805-103430-80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公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红河州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873—3732315;邮箱:hhzsl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示要求,围绕水利部门工作职责,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常态化推进机制,统筹做好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和回应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深度广度和服务质效,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营造了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州水利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方位多渠道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1条,公布内容包括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行政处罚、年度报告、预算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2023年,州水利局共受理政府信箱事件1件、依申请公开3件,均已按要求进行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遵守发布流程。 

  (四)平台建设方面。州水利局无自建网站,目前主要利用“红河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水利系统的相关动态工作。截至2023年12月,“红河水利”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64次438篇,点击阅读达14.2万次,发布信息被推荐转发10231次。 

  (五)监督和保障方面。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要求,州水利局完成了2023年度公开考核任务。同时对照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反馈的问题,及时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科室抓好整改提升。截至目前,州水利局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州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升。二是工作人员主动性、积极性强,业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二是健全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能力,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州水利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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