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 索引号: zczj/2024-0000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红河州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8号州财政局办公楼602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9825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红河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让群众看得懂、易获取、能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提高财政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一是在“强信心 重质量 快发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州财政局专场答记者问环节中,杨琼书副局长介绍了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政策及我局政策落实情况,杨磊副局长介绍了减税降费退税政策及本年度税费减免情况,白晓华副局长介绍了省、州两级对农业企业的奖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政策及我局资金保障情况。二是在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主动公开财政政策、减税降费政策及各类便民惠民政策、经济社会发展等信息,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晓率。2023年,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畅通申请渠道,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登记受理、分办、办理、答复、归档存查等程序严格把关,确保答复规范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2023年收到16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落实,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规范公开审核发布流程,层层审核把关,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人员责任,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归档上传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xy.gov.cn/002/governmentAffairs.html),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建立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3个栏目;在“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下建立预决算公开平台、财政收支情况、专题专栏、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减税降费、预算绩效管理6个下设栏目,并按照要求定期更新。2023年,已按照职能职责提交49份政务公开申请,均已全部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成立红河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方案实施,牵头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并承担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如,依申请公开人大多数是来自各个大学的学生,用于论文写作,其所需要的资料往往时间跨度大,且比现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规范公开内容多。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三是宣传教育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专业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下一步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根据群众需求,按照我局实际,不断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三是提升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按照上级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及风险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红河州财政局未存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