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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 索引号: 20240805-103214-28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红河州统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蒙自市凤凰路8号州统计局211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30436,邮箱:hhztjjzh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河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要求,紧扣本单位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数说红河”微信公众号为主要载体,借助《红河日报》、“云南红河发布”微信号等载体,持续加强统计数据发布力度,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功能作用不断增强。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参加“红河热线”1场次,主动公开了红河州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红河州统计局2023年预算公开及2022年度部门决算、月度统计数据、红河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等信息50余条,及时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统计信息服务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州统计局共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其中:公开13件、部分公开9件、不予公开1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重复申请1件、其他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州统计局以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为首要职责,加强经济运行主要指标监测,通过文字表述、图表图解等方式,及时将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发布在州政府门户网站,2023年共发布50余条经济信息,内容均为社会公众极为关注的经济发展信息,满足了社会公众的需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开设了“数说红河”微信公众号,明确专人负责公众号日常维护,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信息内容的采集、发布,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规范、严谨,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和敏感信息。同时,依靠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模块进行公示,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多渠道发布统计数据及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更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州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年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1次,对政策解读的范围、内容、流程等进行培训。自觉接受州政府办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研究上年度考核反馈问题,对检查反馈和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考核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立行立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统计数据解读的深度广度精度仍需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数据解读影响力。持续运用“数说红河”微信公众号、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模块等推送统计信息,注重运用更加灵活和直观的数据解读形式,尤其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信息,加强统计监测分析研究,按月(季度)公开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和解读,增加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传播力,实现专业数据解读通俗化,提高统计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积极参加和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红河州统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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