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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 索引号: zscjdglj/2024-0002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州政府有关要求,现公布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南侧与明德路交叉口,电话:0873-3720656,邮编:661199)。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红河州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政府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守护“四大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用心研究、加强指导、分类施策,既纾困解难又严管市场,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市场监管和信息化公开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加强用权公开、政策发布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和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增进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增强市场监管依法履职能力。

  (一)全力推进主动公开。深化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共向国家、省、州各级各类媒体平台报送信息203条,其中,被《市场监管杂志》《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监管报》采用24条;被省局网站、“云南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云南省药品监管局网站采用49条;在“红河州政府网站”“红河网”《红河周讯》《红河信息》《红河日报》、红河网等州级政务信息及媒体刊物发布信息103条;在“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平台内部网站各栏目共更新维护信息300余条,参加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红河热线栏目1次,组织收听金色热线1次。公开权责清单733项,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推动注册审批便利化改革,公开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报告,公开食品监管信息81条、药品监管信息37条、产品质量监管信息31条、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信息26条、政策文件信息14条,公开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及相关复文7件。全年“红河州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00余条。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权责清单,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2023年,共受理了4件依申请公开,均依法进行了答复,较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制定《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得公开政务信息清单》,由局办公室和新闻宣传信息科统筹政务信息的报送和公开,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运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使公众有效获取高质的政府信息。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切实发挥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形成了互联互通的政务信息资源库,全面、准确、及时发布市场监管信息。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州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时效性不足。二是信息公开平台之间链接机制未形成、信息公开效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增强公开主动性。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技术保障。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平台链接机制,形成政府信息及时在多平台同时更新机制。三是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宣传,强化责任意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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