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 索引号: 20240805-103043-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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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4-02-18
- 时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弥勒工作实际,编制形成本报告。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hm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4-2办公室,电话:0873—622093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重点问题,全方位多渠道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2023年1—12月,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8173条,“弥勒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9期313条;“弥勒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05条。积极转载国务院、省、州相关政策措施及解读产品,探索运用图文图表、专家解读、问答等形式对政策文件、政策措施等进行解读,共计100余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市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件39件,均依法依规办理答复,不存在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正行政行为的情况。具体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2件次,行政复议结果均为维持;被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1件次,判决重新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集中梳理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的通告》等政策文件,对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务新媒体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重点审核,严格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1月6日市政府门户网站启用新域名(www.hhml.gov.cn),原域名已于2023年4月6日停止使用,新网站安全有效运行,网站总浏览量816315次,网站总访问量1513429次,市政府公众号关注人数超2.2万人。全市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政务新媒体45个,均能正常运营。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每日读网,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季度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公开。7月5日,组织全市90余名参训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平台建设不够智能,搜索引擎会出现失效的情况。二是对网站栏目责任单位的督导不够全面,部分单位对负责领域事项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全面、及时。
(二)改进情况。一是以网站改版为契机,增设无障碍及视老化、智能推荐、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等特色功能完善平台建设,不断增强公开平台实用性、便捷性、亲民性。二是加强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求,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确保各领域事项内容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弥勒市无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的情况。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