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 索引号: 20240805-103016-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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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4-02-02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蒙自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应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与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市行政中心B区411室;邮编:661199;电话:0873—372488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蒙自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强化重点内容公开。紧紧围绕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重点领域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年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593条。二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着力编制卫生健康、供水、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按照要求规范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有关信息。三是增强政策解读质效。持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全年通过图文、文字等形式,解读政策文件13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件,其中:21件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结并答复申请人,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不存在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正行政行为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制定《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更新完善《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责任清单》,建立信息发布“三审三签”制度,凡需在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均须通过信息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在网站进行发布,确保公开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对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重点审核,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改版升级、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2023年,全市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政务新媒体38个,均能正常运营。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平台监管。每日对州级反馈的网站和新媒体错敏信息做到当日内整改完毕。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检查通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并主动公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提升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指导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持续跟进落实省、州、市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发布社会关切的信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专业性强的内容和法律政策适用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研究,依法办理和答复。三是坚持便民原则。紧密聚焦社会关切、亟须解决的问题和文件主要措施,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多元化形式,进一步满足公众对重要政策的解读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蒙自市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