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索引号: 20240913-20454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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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1-03-0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公开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文件的通知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办〔2020〕56号)、《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0〕38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文件名1:《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号:红财资环发〔2021〕3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2037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金预算年度:2021年
文件名2:《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
文号:红财资环发〔2021〕4号
文件类型:资金下达文件
文件金额:17753.49万元
文件涉及的专项资金名称: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资金预算年度:2021年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3-3732525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红河州财政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
文件名1:《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件名2:《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
附件【红财资环发〔2021〕4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