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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

  • 索引号: 20240913-211641-54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开展春节前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开展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知,结合春节前民用液化石油气运营充装使用安全生产要求,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切实履行好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于2021年2月初,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和质量监管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州内建水县、石屏县、元阳县、红河县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充装站及销售门市开展专项抽查,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

  在液化石油气储运充装站,检查组依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入储存、充装现场,重点检查了漏气报警装置、紧急阻断阀等安全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了压力管道、压力表、充装衡器的检定情况,了解企业应急事故处理、安全管理和残液回收制度等实施情况,对气瓶安全使用状况进行了抽查,并就液化石油气与二甲醚管道共用、运输混装等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向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和质量管控的主体责任;在液化石油气零售门市,检查组主要检查企业零售资质、气瓶有效期、进销货台账及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响应国家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要求,正常营业,坚持供气,保障人民群众就地过上一个温暖、安全、祥和的春节。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安全附件超检定周期、充装记录不全、气瓶分类存放区域不明确等问题,检查组均现场进行记录,要求企业立即予以整改,明确属地管理部门的“回头看”责任,形成安全管理的“闭环”,确保将隐患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春节期间,州内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之以恒地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继续对液化石油气储运、充装、销售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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