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药品监管

  • 索引号: 20240913-203042-26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7
  • 时效性: 有效

消费者选购使用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提示

  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俗称“美瞳”)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较高风险性,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使用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选购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含网络商铺)选择购买。如通过网络购买,应注意查看网络商铺主页面是否在显著位置展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页面是否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选购时,应该仔细查阅产品标签、说明书,确认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索取并妥善保存购买票据凭证。进口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应当附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入“医疗器械查询”栏目,查询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信息,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3.配戴时,应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和专业人士的指导对镜片进行操作、配戴、摘取、清洗、消毒和保存。如配戴后出现眼部感染、炎症、视力下降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配戴,及时咨询医师或到正规医院就诊,并将不良反应上报商家及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4.消费者如发现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或者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假冒伪劣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