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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

  • 索引号: 20240913-203040-44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7-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扎实开展“药剑”2022 联合行动

  今年3月份以来,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河州公安局联合开展“药剑”2022联合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红河州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药剑”2022联合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州“药剑”2022联合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联合行动办公室。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红河州“药剑”2022联合行动方案》,并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州级模式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县市《2022年“药剑”联合行动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打击合力,落实好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照联合行动工作方案,认真梳理我州市场监管领域内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任务,通过建立药品案件查办“一办五联”机制(一办:联合行动办公室。五联:联合组织实战练兵、联合开展排查检查、联合开展线索研判、联合查办大案要案、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在全州范围内深入开展以“八查”(查医疗机构、查医疗美容机构、查城乡集贸市场、查中药材市场、查会销场所、查网络售药平台、查单体零售药店、查重点生产批发企业)为重点的联合打击行动,聚焦严重危及人民健康、严重挑战道德底线和群众深恶痛绝的重点违法行为,尤其是事关疫情防控大局的疫苗、群众容忍度低的儿童用药、风险度高的生物制品、社会危害大的麻精药品,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及网络非法销售药品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集中力量精准重拳打击,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铲除一批违法犯罪窝点,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健全一批长效机制。自开展“药剑”行动以来,出动执法人员9246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控中心、疫苗接种点等5009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658家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898家次,共立案查处药品案件药品51件、医疗器械案件11件化妆品案件6件。

  三是狠抓落实,强化督查督办。“药剑”2022联合行动办公室对全州落实联合行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涉案区域广的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对各县市工作推进、案件查办等情况进行通报。联合行动的开展落实情况及查办案件数将纳入2022年对各地政府年度考核评价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

  四是加强沟通协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与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假劣药品认定工作机制,抽调专业骨干组成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假劣药品认定工作小组”,对物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外观性状等特征进行初步判定。全州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办案件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药品案件3件,通报药品案件线索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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