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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

  • 索引号: 20240913-203054-06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

  5月31日,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云南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精神,总结前一阶段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交流分享部分县(市)工作经验,安排下一步重点工作。州市场监管局局长向爱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红河州积极推进各项任务落细落实,以清单化管理模式提升整治效能,通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合力提升办案质效,营造了药品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今年1—5月,全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与往年相比都有大幅提升,实现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开展全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升红河州药品监管能力水平的重大契机,是服务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大任务。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找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发力点,坚持从政治上看、坚持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四个最严”要求,把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的目标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始终,全力以赴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要求,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理,让站位再提高、认识再深入、力度再加大,努力做到筑强防线、守牢底线,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二要突出重点,“严”字当头。聚焦红河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药剑”联合行动方案,进行再研究、再谋划、再认识,进一步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加强协作,形成强大震慑。三要狠抓能力,补齐短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22条措施》,聚焦当前药品监管能力短板弱项,推动红河州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具体措施出台,加快提升药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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