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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

  • 索引号: 20240913-211547-33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管局落实“四个务必”开展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检查指导工作

   为进一步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强化“人物同防”措施,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从进口查验到存储、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全链条管控,确保全州不发生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按照州委、州政府“四个务必”工作要求,2020年12月7日至18日,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罗优宝带领食品相关科室人员对金平、绿春、蒙自、弥勒、泸西、开远等县市落实“四个务必”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一是务必立即建立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区。检查12月5日前是否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区”(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区),是否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联系方式及地址,是否建立监管人制度,明确集中监管流程,实行驻场监管,并向省、州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凡进入红河州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采样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经核酸检测合格,取得消毒、出库证明后,方可在红河州储存、销售、加工。目前,全州13县市共设立集中监管仓区14个,基本落实各项配套制度,部分监管仓区已投入使用。

  二是务必落实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推广使用。全省统一建设的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云智溯”已于11月30日上线运行。检查中发现部分县市推广使用滞后,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户注册率低,使用困难等问题。州检查组及时安排人员开展现场指导或集中授课培训工作,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追溯主体责任,规范使用“云智溯”,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确保“云智溯”有效运转,保证进口冷链食品实现二维码追溯。目前,检查组已培训食品生产经营户215户次,现场注册平台用户数8户。

  三是务必严格认真落实冷藏冷冻库的备案。检查各县市是否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要求,是否深入开展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工作,督促经营者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并及时公布相关备案信息。同时,结合冷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投入使用,要求冷藏冷库管理者把备案信息迁移至追溯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备案。

  四是务必不折不扣执行“121”风险排查机制。这是检查的重点,是否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21”机制。即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冻冷藏贮存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自备冷藏冷库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不符合规定存储、购进、销售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一律下架封存,坚决杜绝流入市场。每两周对进口冷链食品和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对疫情高发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冷链食品要每周进行核酸检测。每周以冷藏冷冻肉类及水产加工企业、集中交易市场、超市、冷库、餐饮服务单位、冷链物流等行业从业人员为重点对象进行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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