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
- 索引号: 20240913-21140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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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3-11-1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糕点,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等标准及相关规定。抽检项目为农药残留(啶虫脒、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吡虫啉、多菌灵、水胺硫磷、草甘膦、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灭多威、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茚虫威、呋虫胺、倍硫磷、吡唑醚菌酯、丙溴磷、敌敌畏、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乐果、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噻虫嗪、噻虫胺、三唑磷、杀扑磷、甲氰菊酯、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环丙唑醇、炔螨特等);一般食品参数【酸价(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食品添加剂【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安赛蜜、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三氯蔗糖、丙二醇、纳他霉素等】;微生物参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重金属【铅(以Pb计)、镉(以Cd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铬(以Cr计)】;真菌毒素(赭曲霉毒素A)等。承检机构: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告合格样品15批次。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11月8日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