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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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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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三部曲”奏响帮扶车间“最强音”
今年以来,弥勒市紧紧围绕就业这一民生主题,以群众家门口就业增收为重点,做足“绣花功”,唱好“三部曲”,奏响了就业帮扶车间“最强音”。
唱好“摸底排查曲”,奏响供需平台“高低音”
充分利用国办系统和农村劳动力实名制录入信息数据库,发挥村组干部、基层治理专干、农村劳务经纪人等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用好“铁脚板”,力量下沉一线,摸清就业、培训和创业等需求,形成“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及时归集岗位信息,“线上线下”齐发力,通过弥勒人社、弥勒通、弥勒职场等微信公众号推送就业岗位;组织开展“百日同行、因你而来”“乐业福地、就在身边”等现场招聘活动,积极为就业帮扶车间及劳动力搭建供需交流平台,为企业招人、为群众谋岗。今年以来,共收集到13家就业帮扶车间200余个缺岗信息并推送给周边贫困劳动力,为就业帮扶提供用工保障。
唱好“兑付奖补曲”,奏响吸纳就业“幸福音”
动态管理帮扶车间,对符合条件企业,及时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建立用工保障服务渠道,将符合条件脱贫劳动力推荐进入帮扶车间就业,确保认定即用工。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范围、对象及支出标准等规定,对吸纳5人及其以上脱贫劳动力满1个月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本地户籍贫困劳动力就业,按照其发给脱贫劳动力月实发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奖补。进一步提高申报材料审核效率,优化奖补资金申报兑付流程,确保帮扶车间及时领取奖补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就业帮扶车间奖补资金188.44万元。
唱好“跟踪服务曲”,奏响监督管理“和谐音”
严格按照《弥勒市就业帮扶车间管理办法》进行动态管理,明确乡镇(街道)负责就业帮扶车间人员为监督管理跟踪服务第一责任人,负责收集上报就业帮扶车间运营、吸纳就业、信息公布等情况,每月至少实地查看或电话跟踪服务1次,对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关门闲置或吸纳脱贫人口比例、就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就业帮扶车间,及时按程序取消认定资格,对企业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时处理或反馈相关部门处理,切实做到监督管理到位,跟踪服务有效。目前,全市正常经营的就业帮扶车间22个,共吸纳1716名劳动力就业,其中脱贫劳动力96人;全市累计认定就业帮扶车间29个,动态取消了7个未正常经营或长期吸纳贫困劳动力不足5人的帮扶车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