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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2000-58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1号(303号)提案的答复

尹艳、张兵、桂肖凡,向蕊、马祥夫、尹蒙、毛玥璇、刘春平、白杨孟才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青年群体创业就业,促进市场主体增加的建议》第71号提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大青年创业创新培育扶持力度的建议》第303号提案,已并案转交我局进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国家、省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创业工作的前提下,我州就业创业工作在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部署下,多部门协同持续落实对创业平台建设和青年创业帮扶带动就业的各项政策,多措施搭建创业平台,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鼓励青年通过创业带动就业,最大限度激发青年创业潜力、释放创业活力,助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组织保障,统筹抓就业创业工作效果明显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2019年,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撤销红河州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同时成立了红河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红河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州政府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县市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州长兼任,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就业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造成的冲击,州政府始终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工作来抓。在省委省政府及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鼓励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加强技能培训改善就业,深化区域劳务协作促进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就业,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持续改善,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全州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连续三年保持在4万人以上,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4.47万人,2022年全州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低于5.5%以内的宏观调控目标。三年来,全州共争取中央就业专项资金7.17亿元,省级就业专项资金1.46亿元。州级财政克服压力,累计安排就业资金1021万元,不断增强促进积极就业政策落实落地的保障能力。此外,为充分发挥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研究制定《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下达年度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创新创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扩大就业岗位供给,三年来,全州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44万人,发放创业贷款42.29亿元,带动吸纳就业8.27万人。

  二、注重岗位拓展、重点抓青年创业带动就业

  一直以来,团州委把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 将其作为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围绕当前创新创业形势,突出创新创业工作功能性和实效性,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谋划和推动创业就业工作,进一步激发青年智慧和创造力,努力营造创业就业良好氛围。着重以“四项行动”为主要抓手,每年组织“团团陪伴·就有位来”主题活动,全力助推全州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实施就业引航行动。引导广大青年树立平实的择业观、就业观,发扬主动到基层一线锻炼、踏实奋斗、成长成才的精神。一是团干部带头走进青年,开展面对面座谈交流,组织邀请就业引航行动宣讲团讲师、“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获奖者、“双创之星”获奖者及各行各领域就业典型广泛开展宣讲活动、座谈交流、访谈分享;二是选树“青年五四奖章”、“向上向善好青年”、“乡村好青年”、“青年文明号”、“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青年岗位能手”、“创新创业之星”等可亲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依托团属新媒体阵地,广泛宣传解读就业政策举措,帮助引导青年坚定信心、缓解就业焦虑;三是推进就业引航行动进支部,组织各州直属大中专学校团支部开展以引航计划为主题的交流宣讲和主题团日活动,帮助学生把握就业方向、提升就业能力、转变就业观念。

  (二)实施岗位拓展行动。开展“共青团‘百校千企万岗’”招聘活动,广泛募集就业岗位。组织开展好地方项目志愿者的招募、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完成年度“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及发放工作任务,扶持青年创业就业。

  (三)实施精准帮扶行动。帮助全州不少于180名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含孤残学生)顺利就业,其中2023届毕业生140名,2022届未就业毕业生40 名左右。 一是团州委书记班子带头,团州委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及州直属各大中专学校专(兼、挂)职团干部每人与1-2名低收入家庭学生结对,帮助低收入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精准掌握本地非“双一流”高校2022届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组织动员青联委员企业、青年创业协会、青基会等提供岗位信息,积极帮助其顺利就业。

  (四)实施实习实践行动。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实习 (力争促成1100 名大学生参加政务实习、180名大学生参加企业实习),开展职场体验活动,提高大学生社会化能力和综合就业能力。一是州、县(市)两级团委联动开展“扬帆计划”,结合“返家乡”等社会实践,广泛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青联委员、青年创业协会会员企业等募集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岗位,鼓励大学习参加就业见习。二是州直属各中职学校团委广泛募集适合在校学生实习的企业岗位,开展职场体验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企业参观、访问交流、高管分享、模拟面试等职场体验活动,增加学生的实践经验,提升学生的就业意愿。

  三、打造创业平台,积极培育创新创业“生态圈”见成效

  近年来,我州充分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力组织作用,通过优化双创环境、集聚双创资源、搭建双创平台、汇聚双创人才,着力构建全周期“创新链”,积极培育创新创业“生态圈”,以高水平“双创”助推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红河州共建成省级双创示范基地3户(建水县、云南锡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万花筒文化艺术创业产业园),总量排全省第三名。创业(孵化)平台16个,其中省级创业平台12个,(其中:省级创业园区4个,省级众创空间3个,省级校园创业平台5个),县市区孵化基地4个。全州各类园区累计入住孵化企业600余户,入住企业营收9492余万元,缴纳税费161万元,入住企业孵化出园284户,总共带动就业2944人,创业创新活力持续提升。

  (一)双创示范基地引领作用突出。州内现建成的双创示范基地中,一是建水县区域示范基地带头作用发挥明显。以非遗传承紫陶为基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创新创业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目前共申请专利960件,注册商标270项,登记著作权191件;登记注册紫陶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体户达2536户,培育新增“四上企业”(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5户,累计在库15户;与上海交通大学、云南大学等院校合作设立5个县级专家工作站;培育有国家级“中国陶瓷艺术大师”1名、“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师”1名、“大国工匠”1名、“云南省工艺美术大师”“云南省工艺大师”34名,建水紫陶烧制技艺各级代表性传承人共68名,在校学习紫陶专业人数1581人,实现紫陶产业产值50.1亿元,建水紫陶园区辐射带动紫陶从业人员5万余人。二是云南锡业集团有限公司以“锡化工新材料双创示范基地”为依托,着力培养创新人才、打造双创孵化载体。锡化工新材料双创示范基地累计申报专利27件;发表科技论文五十余篇,完成26项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先后通过“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红河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成功申报云南省“汽车电子用高可靠焊料合金开发及应用”研究创新团队,荣获云南省第二十四批“企业技术中心”称号;三是云南万花筒文化艺术创业产业园通过不断深化与知名艺术家、艺术类院校机构合作,为基地提供专业运营服务和一对一辅导服务。截至目前基地申报知识产权358项,其中商标注册356项、基地IP形象著作权1项、“秘境云南·创意弥勒”科普图书版权1项,培育小微企业32家,解决就业人员461人。

  (二)充分发挥双创示范基地青年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作用。对于完善创业人才培养和流动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完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激励制度,把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三)逐步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通过加大创业孵化平台设施建设、切实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平台带动创业、服务创业的作用,打造出我州创业孵化功能完善、吸纳就业效果良好的创业孵化服务平台。一是加大对已建成园区的管理和引导。在我州已建成的园区基础上,通过规范的管理与引导,让园区在运营中运营项目进行扩容,服务质量进行提升,切实发挥创业孵化的作用,孵化出更多的企业;二是积极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园区和省级创业园区升级计划。支持全州社会投资机构通过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建设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按照《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创业园区升级计划暨社会投资机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支持申报省级创业园升级改造,争取50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积极支持申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争取20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三是鼓励各县市自建创业平台。鼓励各县市社会机构利用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闲置楼宇、过剩商业地产开展县(市、区)创业园、众创空间和校园创业平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通过申报省级创业示范园区和县级创业园建设,为创新创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会空间和资源空间,把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作为促进和帮扶劳动者自主创业的重要载体,帮助各类创业者实现自主创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通过对入住我州已建成的县(市)级创业园、众创空间和校园创业平台及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孵化企业和创业者进行创业孵化帮扶创业。

  四、加大创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引领出成效

  全州人社部门在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始终把推动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工作中立足红河州实际,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稳就业、促就业政策,通过鼓励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加强技能培训改善就业,深化区域劳务协作促进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就业等就业促进措施和政策的落实,全州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持续改善。

  (一)创业培训打好创业基础。坚持以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原则,对有创业意愿的17类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指导,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促进创业和稳定就业。培训内容具体为:对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注册时间1年以内)的培训对象,开展初创阶段的创业意识(GYB)课程和创办企业(SYB)课程、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课程,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等能力;对已经成功创业(注册时间满1年并稳定经营)的培训对象,组织开展改善企业(IYB)课程和扩大企业(EYB)课程、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课程,帮助健全管理体系,制定本企业发展战略,抵御外部风险,稳定企业经营,扩大就业岗位;2023年为进一步提升培训效能,开展网络创业培训,重点开展电商客服管理、电商美工、电商运营管理、跨境电子商务、乡村电子商务、网络直播等电子商务类培训。通过加强创业培训与创业服务的有效衔接和统筹推进,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还为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创业见习、企业咨询等服务,切实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2020年以来,我州总共完成创业培训11838人。其中:2020年完成2232人,2021年完成4823人,2022年完成4783人。通过开展创业培训,有效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实现就业。

  (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持续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保障创业就业工作,继续支持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刑满释放人员等10类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申请个人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所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贴息。通过对创业者的资金帮扶,进一步强化创业者的创业资金保障,提高创业成功率,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2022年,全州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7272人,发放贷款13.21亿元,带动就业2.35万人。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3322人,发放贷款5.90亿元,带动吸纳就业1.08万人;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扶持创业3950人(小微企业35户),发放贷款7.31亿元(小微企业0.64亿元),带动吸纳就业1.28万人(小微企业577人)。

  (三)创业补贴扶持创业。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省内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补贴,扶持大学生创业补贴主要是对全省重点产业、各地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创业、就业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在州市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或依托高校创业平台优选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项目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 3 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促进大学生创业的积极作用。2022年,全州共评选优秀大学生创业者50名,发放补贴资金150万元。

  五、持续推动就业帮扶、共同构建就业新高地

  充分发挥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总作用,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全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努力做到以稳定保、以保促稳,坚决保障好就业这一“最基本民生”。一是抓好政策落实,突出聚力增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利于我州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打破政策落实障碍。同时,健全促进就业政策协调机制,在整合财政、金融和产业支持合力的基础上,积极调动各级各部门共同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二是抓好关键群体,突出均等服务。千方百计拓展就业创业岗位和机会,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供需对接,推动高校持续开展访企拓岗,拓宽就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青年群体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三是抓好服务质量,突出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大力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覆盖全州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四是抓好双创基地建设,推进青年群体创业。将深入学习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要领,立足红河学院“国门大学”区位优势和建设基础,找准目标定位、挖掘工作亮点、释放工作活力,构建“1+N”创新创业新模式,力争在下一批次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中成功入列,以进一步推进青年群体创业就业,促进市场主体增长。

  感谢你们对我们州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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