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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46-2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答复

林碧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的建议》的第17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的建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1号)文件,自然资源厅要指导各地编制好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明确规划管控要求,按照“实报实销”要求,保障农村宅基地合理用地需求。按照《云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修订版)》的要求,科学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在不突破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边界及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尚未完成的,村庄建设边界的划定应以“缩减零散自然村、搬迁地质灾害村、保护文化村、培育中心村、巩固守边村”为工作思路,在合理预测村庄规模、充分尊重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不交叉、不重叠,与各类保护线统筹协调为原则科学划定。村庄建设边界规模应与村域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基本维持稳定。村庄建设边界规模由县(市、区)统筹,不得突破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的1.1倍,原则上乡(镇)村庄建设边界规模不得突破1.1倍。村庄建设边界是村庄规划中的刚性管控线,除上位规划明确的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以及零星机动指标落地之外,不得在村庄建设边界外新增建设用地。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现状零星建设用地,后续通过土地整理、宅基地置换等方式逐渐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目前红河州结合“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开展全州“1+5”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州需要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社区)有1151个,2021、2022年度共874个村庄已形成了标准、规范的村庄规划成果,并完成了县级审查工作,2023年度的277个任务村正在按照“7个环节28个步骤”的要求有序开展。

  二、关于优化配置用地指标的建议

  我州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源发〔2020〕12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1号)要求,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统筹考虑宅基地规模和布局,保障农村村民合理的建房需求。按照现行云南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求,村庄建设边界规模由县(市、区)统筹,不得突破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的1.1倍即可。截至2023年6月底,全州累计受理宅基地申请23050宗,审批18355宗,面积198.27万平方米,审批率79.63%,较2022年底的75.86%增长3.77个百分点。

  三、关于加强法律宣传培训,增强依法用地意识的建议

  目前,宅基地管理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而是依托《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州相关文件,从不同的角度对宅基地管理进行了规定。宅基地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政策法规性强、牵扯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敏感程度高,维稳风险大,成因复杂,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用地意识十分必要。州农业农村局下发《农村宅基地工作手册及农村宅基管理政策问答》电子版至13县市,要求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研究法律法规政策,将手册印发给乡镇,做到相关人员人手一套,依法管理好全州宅基地工作。2022年拍摄了《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审批流程》动漫宣传视频,在公众号、政府网站、微信、QQ等平台宣传,提升宅基地建房审批流程知晓度,增强群众依法用地意识。2020以来全州累计召开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暨执法工作业务视频培训会议2次(局长在会上部署工作)、宅基地执法法律应用业务专题培训1次、宅基地业务专题培训2次;多次派员到金平、河口、元阳、泸西、弥勒等县开展宅基地联审联管业务培训;结合日常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到田间地头、集市闹市等开展宅基地审批、建房“八不准”等政策宣传。各县市也分别、分级对乡镇、村委会和村小组干部进行宅基地审批专项培训,培训做到了州、县、乡全覆盖。

  四、关于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的建议

  2020年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红河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42号),成立了由州委副书记、州长为组长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自然资源局。2020年7月3日以来我局配合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县市和重点乡镇宅基地联审联管进行专项督导3次;参与州政府组织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督察3次;2023年4月26日-28日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指出我州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问题督导1次。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发现乱占农村村民乱占耕地建住房问题88宗,其中已处理69宗,正在处理19宗。目前全州1216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均设有宅基地协管员,要求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劝导、早制止,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消灭在源头。

  五、关于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的建议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中央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5年以来全国3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2020年启动新一轮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选取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为新一轮试点地区,以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核心,围绕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抵押等9个方面的探索,其中包括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我省昆明市宜良县、大理州大理市、玉溪市江川区位列其中,但红河州目前暂未列入试点范围。对于非试点区,政策暂未明确,暂时不好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目前州内只有元阳阿者科、个旧哨冲小组、弥勒可邑村等探索了一些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做法。待2024年开展第二轮宅基地试点,我们将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盘活利用等机制、措施,以多种方式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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