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07-6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商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商务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006号提案的答复
红河州工商联:
你单位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红河药材交易集散中心,助力红河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302000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州中药材市场基本情况
红河州适合多种中药材生长,生物医药资源丰富,常规种植中药材品种约50种,种植面积约155万亩,其中,面积达5000亩以上的有12种(砂仁约19.9万亩、三七约8.2万亩、南板蓝根约7.4万亩)。总体来看,全州中药材组织化程度不高,主要分布在弥勒、泸西、红河、绿春、屏边、金平6个“云药之乡”的山区半山区,以散户种植为主.“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种植户”种植模式少,呈现“小、散、弱”的状况,规模化、标准化种植水平低。
全州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销售各环节与中医药发展尚未实现有效衔接,从种植与加工衔接看,种植户(企业)与加工企业尚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导致出现全州中药材原料销往全国各地,而州内加工企业又从全国各地收购中药材原料的现象。从加工环节看,全州中药材加工以烘干、切片、中药饮片为主,对中药材药用成分提取、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中药制剂生产水平低,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经济效益。从流通环节看,州内缺乏成规模、上档次的中药材及产品专业市场,药材经营方式主要以原料销售为主,即农户完成中药材简单烘制后,由药企直接上门收货。零散中药材则集中在蒙自观音桥农产品交易市场、蒙自海边寨花鸟市场、泸西城郊农贸市场等当地农产品交易市场进行销售,尚未形成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的中药材交易市场。
推进红河中药材集散中心建设,加强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对于提升中药材流通的组织化、标准化、现代化水平,促进全州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国家对中药材专业交易市场的政策要求
中药材属特殊商品,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食药监〔2013〕208号),“除现有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外,各地一律不得开办新的中药材专业市场”。
2020年3月,昆明市政府向省商务厅报送了设立云南(昆明)国际中药材交易中心的申请,计划通过打造集线下交易、电子交易、质量检测、产品追溯、仓储物流、供应链金融、展览展示、价格指数、定价结算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着力提升云南中药材品牌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市场话语权。因受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相关政策影响未能获得批准。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为充分发挥红河州中药材资源及地域优势,促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林草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制发了《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从做强优势重点品种、优化区域布局、建设粮种繁育基地、提升药材加工能力、强化质量管控、培育壮大主体等10个方面着手,力争到2024年,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产量稳定在130万亩、16万吨左右,农业产值达5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116亿元增加到256亿元,重点完善中药材流通体系。
(一)加快红河中药材产业集散地建设。推动蒙自或弥勒中药材交易专业市场的建设,努力实现价格形成、产业信息、技术交流、物流集散等功能,打造面向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中药材集散地。
(二)加强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强中药材物流体系配套建设,建设现代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构建种植养殖、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中药材流通体系。充分利用国内中药材知名网站和地方政府网站,积极推送红河中药材品牌与供求信息。促进“互联网+物流”发展,打造现代化智慧物流,拓展中药材电商销售渠道。
(三)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监管。推进三七、滇重楼、滇黄精等重点道地优势药材的种植和产地加工达到 GAP 要求,提升铁皮石斛、草果、砂仁、灯盏花、南板蓝根等加工规范化水平,加大重点优势品种溯源体系覆盖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中药制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警戒工作,推进中药材种植企业和种植户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确保中药材制品质量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州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商务局
2023年9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婧,0873—371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