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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11905-88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106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进红河州中医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第13020106号提案,已转交我委主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方面

  2021年,我州制定出台了《红河州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红发〔2021〕19号)《红河州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红政办发〔2021〕55号)等文件,已明确提出要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在各级共同努力下,近年来各级财政持续加大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投入力度,全州中医药事业取得了实效。

  一是加大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争取项目支持,加大财政投入。自2021年以来,先后投入金平、绿春、河口县中医医院基本建设项目资金1.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亿元,地方专债7000万元。目前,个旧市中医院大屯镇新院区建设已完成并投入使用,金平县中医医院已完成主体建设及室内外工程,预计2023年9月进行验收,年底投入使用,河口县中医院中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医技楼及门诊急诊楼主体,住院楼主体、行政楼、食堂主体及外墙漆均已完工,正在进行消防、水、路网、医疗废水设施、护坡等施工。绿春县中医院主体工程已验收,现在进行室内装修,年底投入运营,屏边县中医院预计9月30日投入运营,年底全州将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二是加大各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经费投入。2021年全州卫生健康支出642,218万元,其中:中医(民族)医院支出6,753万元、中医药支出445万元。2022年全州卫生健康支出663,906万元,其中:中医(民族)医院支出8,032万元、中医药支出1,367万元,呈现全州各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同比增长趋势。

  三是加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经费投入。2022年下达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县级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全国中医药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培训、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等专项经费4440.66万元。2023年,截至目前,省级已下达中央预算资金484万元。

  综上所述,州、县两级已建立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集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中医医院为龙头,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科为补充,持续加强中医科研和特色服务能力建设,辐射带动基层中医服务能力的提升,缩小南北差距、城乡差距的工作格局。

  二、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近年来,红河州卫健委加快推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印发《2019年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安置方案》《“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红河州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的通知》《关于开展红河州2022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红河州2023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022年,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发布招聘、招引医疗卫生优秀人才岗位(含中医类)151个,计划招聘177人,其中中医类别岗位39个(五类人才:14人),专项招引五类人才岗位13个,招聘岗位9个。全州各级医疗机构招引、招聘人员84人(全州),其中研究生21人,本科生31人,专科生16人,定单定向培养人员11人,聘用人员4人。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共设中医(中西医)类专业可报考岗位19个(五类人才:7人),目前正在组织资格审核、面试工作。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主要有下具体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计划。2022年,共接收办理106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聘用手续,纳入定向乡镇卫生院编制和岗位管理;

  二是深入实施“人才强卫”战略,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积极谋划推进“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项目实施,力争用3年时间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45人,州级财政配套给予“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专项引进人才最高60万元生活补助,用人单位按“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00万元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红河州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到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屏边县、金平县、河口县工作的每人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红河州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工作地点为红河、元阳、绿春、屏边、金平、河口6县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每人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

  三是招聘政策向基层倾斜。北部县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向紧缺急需的医、技专业倾斜,可将学历放宽为本科,南部六县可将学历放宽为大专,均采取直接面试的招聘方式进行。采取校园招聘方式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时,比例可由原来的40%提高到80%。

  四是实施特岗全科医生计划,制定《2019年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安置方案》,有序开展50名特岗全科医生就业安置工作,切实解决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和执业医师紧缺的实际问题,实现全州每个乡镇卫生院都至少有1名全科(助理)医师,提高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2023年订单定向预计安置172人。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管理。

  五是按照州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于每年组织选派16名骨干医师到上海市参加为期6个月的进修,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卫的服务能力。

  六是优化职称评聘政策向基层倾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科研和职称外语不作要求,重点评价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长期在基层服务、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由单位聘用在该职务层次最低岗位等级。凡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红河人才网”平台,吸纳招引“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采取“引进来、派出去”的方式,加大全州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开展县乡村中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和乡村医生“能西会中”培训,实施中医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类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培养力度,着力培养中医临床紧缺人才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人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能力。

  三、关于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方面

  一是加强中医质控中心和中医专病建设。目前,全州有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12个,有州级中医重点专科6个,有15个红河州中医质控中心和27个中医专病,评审红河州中医质控中心和中医专病工作属在全省率先开展,受到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2022年新获批23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三年,目前项目经费已划拨县市,各项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今年6月21日,红河州中医医院康复科经过省擂台比武,已公示列入国家中医优势专科推荐名单。

  二是加快推进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工作。2021年,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命名开远市中医院、蒙自市中医院、弥勒市中医院等7家中医医疗机构为云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022年,命名个旧市中医院、元阳县中医院2家中医医疗机构为云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全州9家中医类医疗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中医质控中心和中医专病建设,遴选一批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实现中西医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充分发挥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在老年病、慢病、康复、皮肤等方面的特色优势,不断提高名医名方名科名院的影响力。加快推进红河州中医医院建设,形成中医药健康养老与“治未病”理念与医养结合充分融合,做好产业布局,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机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康体休闲体验园。10月份,将启动新一轮红河州中医质控中心暨专医专病评审。

  四、关于夯实基层服务方面

  今年,州卫健委联合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医保局等8部门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红卫发〔2023〕7号)文件,从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建设、全面深化基层中医药改革以及保障措施7个方面,对“十四五”期间全面提升红河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作出了安排部署。今年3月,我州蒙自、开远、弥勒、泸西4家中医医院晋级为三级中医医院,目前,我州已有三级中医医院5家。

  一是持续推进中医馆、中医阁建设。加强推进省级示范“中医馆”内涵建设和加快村级“中医阁”建设(2022年实施省级示范中医馆建设41个,下达专项资金410万元,今年向省级申报“中医阁”建设69个)。目前全州100%的综合医院设有中医科,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的乡镇卫生院设有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4.71%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基层中医馆、中医阁看病便利的作用,提升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2022年全州中医馆提供中医诊疗服务210.78万人次,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诊疗服务234.08万人次。

  二是加强对口帮扶基层医疗服务工作。2022年制定印发《关于红河州促进医疗卫生区域协调发展南北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推进干部人才“双向”培养交流制度,每年互派优秀基层干部和专业人才挂职锻炼交流,其中,医生不低于3人,挂职时间一般为2年,确定由北部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弥勒市对口帮扶南部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屏边县。2023年6月,弥勒市中医医院与红河县中医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安排3名医生到红河县挂职锻炼交流。2023年印发《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州级医疗卫生单位挂包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达标创建工作制的通知》,在基层等级评审、社区医院创建、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发热哨点诊室建设等领域采取实地指导、跟班学习、线上线下培训、督促整改等方式,建立为期3年的挂包帮扶机制。

  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各级公立中医医院协作发展机制,组建红河州中医药专家工作库,整合资源,形成中医医疗机构协调联动,抱团发展的模式,提升全州中医药服务竞争力。同时,充分发挥红河州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全州中医药民族医药工作。

  五、关于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方面

  一是搭建中医药文化宣传平台。2022年12月15日,经过一年多的积极申请和筹备,红河州中医药学会正式成立,学会的成立将更好发挥学术平台作用,在传播中医药文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全州中医药学科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2023年,开展深入实施中医药文化弘工程,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1个(红河州中医医院),集中开展“中医药文化服务月”,发挥基地场馆的文化展示、传播和服务功能,不断提高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能力。举办中医药文化活动,通过文化宣传、展览展示、互动体验、健康咨询等方式,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方法,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今年5月29日,泸西县中医医院在泸西县中枢镇开展了“守护脊柱健康 中医药在行动”2023年校园中医药文化主题日活动,共有200余名老师、学生及医务人员参加,发放中药防疫香囊100余份。

  三是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周”活动。围绕“开展一场宣传、组织一次义诊、举办一堂讲座”举办多种形式的活动,包括中医药义诊活动,健康知识讲座,中草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等内容,6月底组织开展了红河州“中医药文化宣传周”活动。据统计,全州开展宣传活动150余次,参加活动的医务人员1000余人,参与活动群众3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展义诊活动100余次,参加活动的医务人员600余人,参与活动群众2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组织专题讲座100余次,参加活动的医务人员3000余人,参与活动群众5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同时,在红河融媒体中心开通《幸福红河话健康》栏目,深入开展以“弘扬中医药文化、共享健康生活”为主题的“中医药文化服务月”(每年6-7月集中活动)活动,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氛围。广泛开展群众性中医药文化活动,广泛宣传中医的理念、疗效、特色,着力打造红河州中医药文化品牌。2022年,我州以红财社发〔2022〕147号文件下达中医药文化传播专项经费39万元,其中开展健康中国中医药专项行动经费20万元,举办中医药文化活动14万元,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5万元。

  下一步,将结合我州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好《“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12项重点任务和《云南省中医药条例》,充分利用每年10月22日中医药宣传日,持续加大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宣传,在全社会积极倡导“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

  六、关于发挥医保支持作用方面

  一是开展符合中医药特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中医药特色病种(组)在DRG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应用,实施DRG付费对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优势病种的系数给予倾斜。2022年,我州在全省率先将中医项目纳入DRG付费项目,明确“腰椎间盘突出症”等10个病种试行按疗效价值付费纳入DRG付费方式改革;2023年1月1日起,在原有试行的病种基础上再增加10个病种,2023年共有20个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

  二是分析研判并划分各医疗机构支付等级。2023年通过考核,将个旧市中医医院、开远市中医医院、泸西县中医医院、蒙自市中医医院等四家中医院DRG支付级别由D级升为C级,对应的级别调整系数也提高了一级,实现中西医同级同病同价的付费模式。

  三是出台《红河州医疗保障费用审核规则的通知》(红医保发〔2023〕14号)。中医服务项目的针灸、拔罐、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及通过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使用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中医诊疗费用和服务项目数占住院总费用及诊疗项目数的比例不作限制。取消对中医非药物治疗部位和次数的限制,按实际发生数进行支付。

  四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以及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五是在中医诊疗上给予倾斜。在县市中医院和乡镇、社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使用中药的医保基金支付再分别提高5%。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个人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600元。

  六是立足基金承受能力,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为基础,按照调整权限和规定程序,积极向省级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向省级申请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中药饮片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过红河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申报,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艾绒等308种中药饮片、809种医疗机构制剂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云医保〔2023〕7号)规定,红河州有20个院内制剂纳入云南省医保支付范围。

  下一步,州卫生健康委与州医保局将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分析研判,加快推动全州中医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中医药医保长效机制建设,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和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全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医保在全州中医药事业中重要作用。

  感谢你们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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