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35-7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0号建议的答复
杨建伟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对农村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支持的建议》的第25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农村五小水利工程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对我州产业发展十分必要,特别是水资源贫乏的山区急需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机构改革后,随着政策的调整,五小水利不再单独地作为一类项目安排,而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的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在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区开展“小水窖、小坝塘、小泵站、小水池、小水沟”五小水利建设。
2018年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局部门统一履行农田建设管理职能。自2019年起,以提高粮食产能为主要目标,按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原则,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力度。2019至2021年,立项实施高标准农田150.01万亩,围绕田间排灌渠系和水源工程,投资7.05亿元资金,在9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规划建设小坝塘16座、小型拦河坝174座、水池(水窖)824座、泵站45座、配套输水管网和沟渠2573.04公里。2022年,结合42.48万亩年度建设任务,规划修建包括小水窖、小水池、小坝塘在内的蓄水设施207个、5.88万立方米水池,配套建设636.5公里输水管网和沟渠。
由于立项条件限制,种植经济林果和地面坡度大于25度等区域,难以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群众所需的“五小水利”设施难以立项建设。
一、关于“请州人民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继续加大五小水利建设力度,每年将建设资金列入年初财政预算,年初由县级上报建设计划,经州级批准后按计划及建设标准和规模实施”的办理情况
2016年以来,国家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财政部与相关行业部门协商后将支持农村五小水利建设的资金调整归并到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财政衔接资金、水利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金中,并将项目确定权和资金分配下放到县级,由各县市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农业产业。你提出将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的建议,经商州财政局,在国家乡村振兴政策调整前,州级单列农村五小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难度较大,一时难以解决。
2022年12月,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州农业农村局印发了《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规划根据我州土壤情况、水资源情况、农田基础设施情况、立地条件类型等因素,确定“北部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南部山的综合开发区”分区建设重点。明确北部现代农业示范区以解决工程性缺水为重点,通过修建小泵站、蓄水设施等,加强雨水集蓄利用,提高供水保障率。南部山地综合开发区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和排灌基础设施,对原有沟渠进行疏浚、修复和防渗处理,修建集雨设施、小型泵站、管道输水等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率。202—2030年,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254万亩、计划投资38.1亿元。2023年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26.7万亩,投资4亿元,改造提升项目16.57万亩,计划投资1.62亿元。第一批建设项目30.61万亩已开工建设。
州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五小水利”工程的布局和支持力度。
二、关于“统筹整合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烟草、国土整治资金,集中力量连片推进农村五小水利基础建设,确保建成后的项目片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相对比较完善”的办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方面。一是由于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高标准烟田等项目由不同的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的建设标准、实施内容和绩效目标要求不尽相同。以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例,实施内容除了农田水利设施,还涵盖田、土、路、电、林、技、管7个方面的建设内容。项目选址也有严格限制,只能选在永久基本农田和稳定耕地上建设。且任务指标、资金安排是省级直接分配到县级。二是今年中央、省印发了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地要按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各县市支出方向预算额度执行,不得跨转移支付项目整合资金,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资金。基于以上原因,在州级层面整合资金建设“五小水利”工程难度较大。
据州财政局统计,2023年1—5月共下达水利专项资金30,169.63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4,849.77万元、财政衔接资金178,429.71万元。目前,各县市均建立了由政府领导为召集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局、水利、烟草等部门参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下一步,州级将指导县市加强部门间项目和工作对接,优化项目选址,合力推进包括农村“五小水利”工程在内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三、关于“加强五小水利工程的养护管理”的办理情况
在五小水利工程管护方面。经对接水利部门,五小水利工程无专项配套管护经费,管护主要依靠工程移交至村集体或个人后,由村集体或个人负责管护。机构改革后,农业农村部门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原水利部门建设的“五小水利”项目中符合高标准农田要求的区域,纳入高标准农田管护范围,按属地管理落实管护主体责任。2020年以来,共争取省、州管护经费402.59万元下达县市。下一步,州农业农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强化建后管护工作。一是落实落细县、乡人民政府管护主体责任,采取网格化田长制、委托代管、质量保险等多方式加强建成项目的管护。二是督促县市将管护经费纳入县(市)财政预算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三是加强宣传,建立奖励机制,充分激发受益农户和主体参与管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感谢你对我州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