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35-0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张建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个旧市创建“一县一业”示范县工作的建议》的第7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乳业产业发展专职机构,统筹乳业发展工作。建议州级成立乳业绿色发展办公室,为推动乳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努力提高乳业产业(牧草种植、奶牛养殖、产品销售、乡村旅游)的覆盖面。将乳业产业发展列入县市和部门‘三农’考核内容,形成全州上下齐心协力抓乳业的良好氛围”的建议
1.“关于成立乳业产业发展专职机构”的建议,经过与州委编办对接,一是根据中央和省委不得超限额设置党政机构的规定,红河州州本级党政机构目前已满额设置,故不得设置新的机构。部门需调整的,按“撤一建一”的原则进行。二是目前农业农村部门正值机构改革期,省委编办明确要求机构改革期间冻结日常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保证机构改革平稳运行。所以,暂不能成立乳业产业发展专职机构。
2.关于“将乳业产业发展列入县市和部‘三农’考核内容”的建议,一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度云南省州(市)乡村振兴实绩考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耕地保护、粮食安全)指标的通知》(云农领发〔2023〕8号)文件要求,“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指标中主要是对“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农业产值的考核,乳业仅是畜牧业中的一部分,在农业总产值中占比较低,仅达到0.4%。二是全州乳业只分布在个旧市、泸西县、弥勒市和建水县4个县市,乳业分布较少,无法做到全州统筹考核。
二、关于“统一思想认识,确定乳业作为我州农业第一产业的主导地位。建议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乳业产业“一县一业”发展规划》《关于鼓励“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等相关鼓励支持政策文件,从‘一县一业’的战略高度明确乳业发展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职责任务、保障措施,把乳业作为农业的第一产业,为乳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的建议
1.关于“确定乳业作为我州农业第一产业的主导地位”建议。2022年全州实现农业总产值627.25亿元,畜牧业总产值207.31亿元,其中乳业2.8亿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0.45%,占畜牧业总产值的1.35%,鉴于乳业在全州农业总产值中占比较低,故不适宜确定为我州农业第一产业。
2.关于“出台《关于乳业产业“一县一业”发展规划》《关于鼓励“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等相关鼓励支持政策文件”的建议
一是根据2019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 “一县一业”示范县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14号)、《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云绿办〔2019〕6号)、《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个旧市已于2020年围绕乳制品产业按要求编制和提交了“一县一业”申报材料,2021年、2022年州人民政府已向省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但因奶业未纳入全省14个重点产业中,加之乳业占农业比重较低,项目竞争力较弱,故申报未能进入示范创建名单。
二是为加快红河州乳业发展,州委政府先后出台了《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品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建立绿色有机认证奖补机制、名牌名品创建奖补机制、龙头企业培育奖补机制。出台了《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52号)和《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49号)对获得绿色有机认证、名牌名品创建、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认证的企业进行奖补。2022年12月州委农办印发《红河州加快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红农领办发〔2022〕19号),提出5项重点任务、12条措施,切实提高我州牛奶产品产量、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个旧市有机农产品新认证17个,奖补资金68万元;有机农产品持续认证13个,奖补资金13万元;绿色食品新认证2个,奖补资金4万元;云南乍甸乳业有限公司被评为云南省绿色食品“20佳创新企业”,奖补资金50万元,以上共获得奖补资金135万元。乍甸乳业成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荣获“云南老字号”企业称号,“乍甸”商标连续15年获得云南省著名商标称号,乍甸乳业奶牛休闲观光牧场成为云南省唯一一家奶牛休闲观光牧场。其中,2021年7月,个旧市有机农产品新认证1个,奖补资金4万元;2022年3月,有机农产品新认证7个,奖补资金28万元,有机农产品持续认证7个,奖补资金7万元,新获得“20佳创新企业”1个,奖补资金50万元;2023年6月,有机农产品新认证9个,奖补资金36万元,有机农产品持续认证6个,奖补资金6万元,绿色食品新认证2个,奖补资金4万元。个旧市可继续鼓励乳业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打造特色品牌、地理标志品牌,提高新产品附加值,促进乳业产业发展。
三是2023年2月13日,州人民政府印发了《红河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红政发〔2023〕4号),对年内新建投产养殖生猪3000头、牛1000头、羊1000头、禽20万羽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增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每户分别奖励200万元、50万元;对新增省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20佳创新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同时,全面落实《金融助力云南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对存栏1000头以上奶牛规模养殖场纳入“名单制”动态管理,重点支持发展设施化规模化养殖、畜禽良种培育与推广、饲草料种植与供应、现代化加工流通体系建设、智慧畜牧业发展等方面。
三、关于“建立乳业产业发展基金,拓宽融资渠道。州委、州政府加大“一县一业”发展扶持资金支持力度,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建立乳业产业发展基金,每年安排用于扶持乳业产业发展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优质牧草推广种植,乳肉兼用型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乳业产业链延伸等环节。加强对产业发展基金的监管,制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坚持“专款专用、申请借用、用后收回、滚动使用”的原则,确保提高基金使用安全性和使用效益”的建议
经与州财政局对接,一是建立产业引导基金。按照州委、州政府促进全州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及深化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改革的相关部署要求,红河州制定出台了《红河州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实施方案》,探索以基金撬动资本,以资本导入产业,聚合社会资本、助推新兴产业、促进经济转型,从政策招商走向“基金引领+招商落地”的资本招商新模式。围绕红河州“5+6”产业体系建设和12条重点产业链,重点聚焦对全州产业转型升级有重大引领和助推作用的项目进行投资,为全州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力。个旧市可充分利用红河州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助力乳业产业发展。二是强化财政资金保障。2023年1—7月州财政局下达个旧市各级畜牧业发展资金14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奶农家庭农场)资金379万元、财政衔接资金5488.54万元,个旧市可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乳业产业发展。
四、关于“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因地制宜推动散养和小规模养殖向中小规模和中规模奶牛养殖转变,走规模化奶业发展道路。通过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收社会资本进入奶牛养殖业,创新经营主体,探索多元化的奶牛适度规模养殖,形成以乍甸乳业品牌为引领的适度规模的家庭牧场、养殖合作社、养殖小区、规范化养殖场,实现奶牛养殖从数量扩张向数量、质量、效益三方面相融合的方向转变,从粗放式发展向集约式发展转变,进而逐步实现规模化饲养、科学化管理、集约化经营”的建议
1.联农带农方面。云南牛牛牧业有限公司与泸西县7个乡镇75个村级综合服务社“联姻”,采用“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产业链”生产模式,带动农户种植优质牧草、饲养奶牛、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吸纳长期务工等方式联农带农,与8000多户3万余人形成利益联结体,自2016年以来累计支付农户收购牧草款1.59亿元,实现泸西县产业扶贫资金村集体和农户分红2124.36万元,利用南北易地扶贫项目资金已实现分红185.6万元,后续分红资金2946.4万元。个旧市可因地制宜学习泸西联农带农成功经验,健全利益联结机制。
2.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方面。红河州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奶牛场建设,加快智慧牧场和数字牧场建设,提高牧场管理和标准化生产水平。目前全州有标准化规模奶牛场8家,在建规模养殖场2家,养殖规模比重达71.2%。
下一步,州农业农村局将接合部门职能职责,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抓好目标任务落实。2022年12月州委农办印发了《红河州加快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强化奶牛良种繁育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优质饲草料保障、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创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重点任务落实。到2025年,力争全州奶牛存栏达 3万头以上,牛奶产量达12万吨以上,百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 90%以上,养殖场现代化设施装备水平大幅提升。
2.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个旧乍甸乳业老厂镇阴山莲花山10000头乳肉兼用型奶牛繁育示范基地、个旧乍甸乳业鸡街镇2000头标准化奶牛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奶源保障能力。
3.积极争取政策配套。目前州农业农村局在积极争取实施粮改饲、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奶农家庭农场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国家项目。认真贯彻执行奶牛产业纳入《云南省支持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扶持范围、云南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养殖投资项目奖补等政策。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