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34-6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6号建议的答复
白永生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支持绿春县冬季农业发展的建议》的第32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2022年蔬菜种植情况
2022年红河州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72.3万亩,同比增加8.6万亩,增幅3.3%。2022年我州种植面积较大品种有:辣椒、葱、姜、萝卜、大白菜、结球甘蓝、韭菜、鲜食玉米、番茄、普通白菜等,种植面积均超过10万亩。全州蔬菜以露地种植为主,2022年露地蔬菜累计播种面积251.93万亩,比去年同期增加5.15万亩,增幅2.1%;全年小棚蔬菜累计播种面积8.05万亩,比去年增加2.17万亩,增幅36.8%;大中棚累计播种面积12.32万亩,比去年增加1.33万亩,增幅12.1%。2022年,全州新型经营主体省级蔬菜龙头企业19家,州级蔬菜龙头企业18家,县(市)级蔬菜龙头企业35家,其他11家;蔬菜农民合作社830家,参加专业合作组织菜农20011户,农民合作社经营蔬菜种植9.96万亩,合作组织年销售收入7.11亿元;蔬菜家庭农场377个,参加农场农户1105户,农场经营面积13570.7亩,年销售收入0.56亿元。
二、种植结构调整分布
2022年红河州不断优化种植结构,结合红河州地域及气候多样性,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区域土地、气候等资源优势,打造了优势特色蔬菜产业基地集群,形成红河州万亩产业带,主要有泸西十万亩香葱,石屏十万亩萝卜,弥勒万亩韭黄、万亩莲藕,建水万亩洋葱,蒙自万亩茄果蔬菜。以泸西进入全国蔬菜产业集群为契机,完善泸西蔬菜产业链,推动泸西一县一业创建。打造以泸西、弥勒、石屏等县市为主,面向珠三角、长三角和东南亚的十字花科、叶菜类的蔬菜生产基地;以建水、石屏、泸西、蒙自等县市为主,面向国内一线城市的茄果类蔬菜生产基地;以红河、元阳等县市为主,面向省内主要大中城市和周边省区的冬早蔬菜生产基地,实现了红河高原特色蔬菜的周年生产和供应。
红河州主要种植蔬菜品种中,辣椒主要分布在建水、石屏、开远、弥勒、蒙自、泸西等地,种植面积超过2万亩;番茄主要种植在开远、泸西、蒙自、弥勒等地;大白菜全州各县市均有种植,其中主要分布在泸西、石屏、绿春、个旧等地,泸西种植面积较大,占全州种植面积的40.2%;结球甘蓝主要分布在石屏、泸西、弥勒等县市。
三、相关政策支持
(一)2021 年 3 月,我州制定出台《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奖补机制。对2021年至2023年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进行奖补。一是建立绿色有机认证奖补机制:新认证绿色食品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 2 万元,证书到期续展绿色食品州级财政每个补助 1 万元。新认证有机农产品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 4 万元,每年持续认证有机农产品每个补助 1 万元。二是建立名牌名品创建奖补机制:首次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主体,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 大名品”的企业,州级财政第一名至第三名分别奖励 60 万元,第四名至第十名分别奖励 50 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 强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20 佳创新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三是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奖补机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州级农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同一企业获得名牌名品创建、龙头企业培育多项奖补政策的,州级财政按最高标准只给予一次奖补。鼓励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奖补政策,加大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财政支持力度。四是给予配套扶持:积极参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打造特色品牌、地理标志品牌的企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绿色有机示范建设基地,在相关项目安排、贷款担保、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省农业农村厅已草拟《关于支持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绿色高效设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重点为:一是做好设施农业规划;二是优化基础设施配套;三是建设绿色高效设施;四是加强产地冷链物流网络建设;五是完善技术集成应用;六是打造发展典型标杆;七是分类制定设施农业建设标准;八是建立联农带农机制。
目前,农业农村部门暂没有相关的政策及资金支持冬季农业发展建设,建议绿春县:一是做好绿色有机认证、培育龙头企业、创建10大名品等工作,按照《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积极申报2023年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奖补资金;二是做好项目储备,待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绿色高效设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后,积极申报,争取相关项目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