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34-41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3号建议的答复
陶晓林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专项安排绿春县茶产业“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补助资金的建议》的第32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客观反映了绿春县茶产业情况,提出了绿春茶产业中还存在因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任务繁重、县级财力薄弱、衔接资金需要安排支持的项目多、资金缺口较大等困难,亟须州级给予帮助解决。
2021年6月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脱贫县“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云开组办便笺〔2021〕30号)要求,组织指导包括绿春县(茶叶产业)在内的7个脱贫县开展云南省脱贫县“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申报工作。2022年4月,根据云南省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和特色县名单的通知》(云绿办〔2022〕2号)精神,绿春县(茶叶产业)被列为2022年度云南省重点帮扶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文件中指出,对10个重点帮扶县“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统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给予每个县3000万元补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下达绿春县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财政衔接资金)共31694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22042万元、省级衔接资金8742万元、州级衔接资金910万元,计划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133个。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270号)要求,2022年12月1日省级已将资金下达绿春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09万元,其中包括乡村振兴“一县一业”示范县资金3000万元。
另外,2021年州级出台了《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品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文件明确:一是建立绿色有机认证奖补机制。新认证绿色食品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万元,证书到期续展绿色食品州级财政每个补助1万元。新认证有机农产品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4万元,每年持续认证有机农产品每个补助1万元。二是建立名牌名品创建奖补机制。首次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主体,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的企业,州级财政第一名至第三名分别奖励60万元,第四名至第十名分别奖励5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强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云南省绿色食品牌“20 佳创新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三是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奖补机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州级农业龙头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截至2022年3月,绿春县共2个主体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奖补资金各50万元,3个主体申报7个绿色食品新认证奖补资金14万元,6个主体申报7个有机产品新认证奖补资金28万元,1个主体申报2个有机产品持续认证奖补资金2万元。以上共涉及申报主体12个,产品16个,申报资金144万元,其中涉及茶叶的公司和企业11家,申报资金136万元。希望绿春县积极争取以上财政奖补资金,支持茶产业发展。
人才方面。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向88个脱贫县选派技术服务团的通知》要求,由省农科院粮作所牵头,结对安排技术服务团,采取直接到一线或通过视频等方式给予技术帮扶,长期对绿春县开展产业发展类项目技术指导,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实地工作时间面年累计不少于90天。主要通过省农科院强大的技术团队力量,从茶产业项目入库前期技术把关、中期技术指导、后期跟踪服务等关键环节,给绿春县茶叶产业发展进行把脉,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高效,成果转化促农增产增收。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