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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33-05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答复

白峰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建议》的第18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一)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健全“乡镇党委—行政村党组织—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员中心户”的乡村党组织体系。目前全州141个乡镇和1088个行政村党组织建立实现全覆盖,设置党总支1088个,党支部7790个,总计8878个。二是制定印发《红河州乡村地区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坚定基层党员和群众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目前全州共组建宣讲员259名,开展宣讲活动1009场次。

  (二)乡村治理自治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实施“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村民议事会、恳谈会、听证会等民主议事协商方式不断丰富完善,决策程序逐步科学规范。二是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样本,发县市参照执行,目前1088个村民委员会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各乡镇和村(社区)建立综治中心室、警务室,组建综治小组、治保会、调解会、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加强预防、控制、打击犯罪和治安防范等,稳定农村治安形势。

  (三)乡村治理法治体系进一步强化。一是推广运用“五用工作法”“双语普法”、编演法治文化节目、摄制普法微电影、法治电影巡映等普法经验做法,积极利用民族节庆、街天、重要时间节点等时机,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到普法宣传经常化、常态化。目前全州乡村应普对象受教育率保持在90%以上。二是强化法治创建工作,全州现有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5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累计387个“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是强化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形成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以村(居)委调委会为基础,以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三级调解网络”,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700个,个人调解工作室38个。

  (四)乡村治理德治体系进一步丰富。一是制定《红河州进一步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一约三会”全面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有效遏制赌博吸毒、邪教组织活动、酗酒滋事、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捕食野生动物、非法跨境婚姻、早婚早育、虐待老人儿童等恶行和不良风气。二是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全州累计创建11个省级文明城市、各级文明村镇484个、文明单位754个、文明校园280个、文明家庭537个。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始终把小厕所作为大民生、大文明来抓,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截至5月底,全州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15910座,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52座,分别占2023年目标任务的42%和23%。异龙湖流域244个村庄已实现卫生公厕全覆盖,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97.16%,已超额完成95%的覆盖率指标任务。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7793万元,各县市已拨付资金6333万元,资金拨付率81%;兑付资金865.11万元,资金兑付率11%。

  (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建管并重、统筹推进”原则,制定印发《红河州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进全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化建设,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试点,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2023年全州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目标为75%、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目标为60%。截至5月底,全州116个乡镇中有113个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7.41%;8329个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5.03%。

  (三)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异龙湖、“三海”、红河、南盘江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的村庄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收集村内污水,引入氧化塘(池)自然沉淀、循环治理。采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动态对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监管。2023年全州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目标为6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目标为46%。截至2023年5月,全州有71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1.21%;499个行政村完成了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为41.86%,161个行政村完成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收集处理率为13.51%。

  (四)全面提升村容村貌。一是坚持“田园风光是乡村最美的风景,蔬菜林果是乡村最好的绿化”理念,大力推进“五小三公一体系”,村庄房前屋后公共区域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全州村庄绿化覆盖率提升至44.49%。二是推深做实村庄清洁行动,全州1218个行政村全面实现村庄清扫保洁常态化,建立保洁制度并纳入村规民约的自然村覆盖率100%。三是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完成省级安排红河“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 13 个示范乡镇、104 个精品示范村的规划布点,13 县市分别制定 2022 年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作创建实施方案,全州共创建1135个美丽村庄。

  (五)规划引领绘乡村发展蓝图。坚持规划引领,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好回乡干部组、规划编制组、群众性组织、规划技术组等各支队伍的作用,深入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在13县(市)抓27个试点,全州401个任务村均完成“1+5”村庄规划成果编制并进入规划成果入库环节,13县市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或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编制,133个乡镇全部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每个行政村均至少配备1名的专管员。

  三、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激励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提速提质。全面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领导共同抓的领导推动机制,全面实施《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2022年以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作出的8次批示。2023年以来,先后4次召开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视频推进会等安排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并组织州县两级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在石屏县举办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培训会,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二)抓实工作载体,注重工作实效。利用组织部门“智慧党建”系统探索开发了红河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大数据分析调度平台,实现一网知全局,督促各地严格按照流程抓好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两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农村改厕“提质年”行动,聚焦重点问题、紧盯薄弱环节、强化规范管理,切实提高农村改厕工作质量。深化拓展“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突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推动村容村貌持续提升。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全州排查出的6个农村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5个。锚定建设好绿美乡村,做优存量、做大增量,推进乡村建设不断提升新水平。

  (三)示范引领,全域整治提升。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注重推广基层一线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为基层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提供方法和路径指导。强化考核奖惩,在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州级财政奖补政策”,2022年州级财政安排奖励资金220万元推动比学赶超。各县市立足实际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突出短板,主动探索切合本土实际的典型做法,特别石屏县“五小三公一体系”经验在全州得到大力推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模式推陈出新。

  (四)健全机制,推动管护常态长效。推动州县乡村四级通过网络发布和粘贴公示等方式全面公布省州县三级监督举报电话,全州所有自然村组粘贴公告1.5万余条。建立新闻媒体有序监督机制,联合红河电视台开展监督暗访4次,拍摄制作暗访曝光片4期,并在全州会议上集中观看。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建立了运维资金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健全调度、督导、督办机制,组建4个常态化调研指导组,每月至少赴1个县市进行调研督导,今年以来州农村人居办对13县市均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和服务指导,对工作推进较慢的县市发出通报5个。

  感谢你对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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