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30-45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杨文武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力实施乡村人才培育工程 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第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建议答复
2012—2019年,中央连续以多个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从2013年,我州把建水县作为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认真组织实施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探索了一系列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方法路径。2014年全州正式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截至2019年,全州农业农村部门争取中央和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2770万元(中央2443万元、省级327万元),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17万人,其中,现代青年农场主400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5360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2800人、专业技能职业农民型184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280人。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认定的要求,州级督促13县市制定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评审委员会,由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资格评审,全州获得高级、中级、初级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共1.1万人。通过教育培训、生产实践、参观学习、跟踪服务、资格认定等全方位保育式的培育,一大批农民学员从普通农民成长为“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2019—2022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转型升级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全州争取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2188万元,完成高素质职业农民培育5726人。2023年,全州已争取中央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896万元,计划培育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的高素质农民2570人。
二、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的建议答复
近年来,中央、省、州高度重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从资金、政策层面加大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截至2023年5月份,全州实有农业企业9566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7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418户、家庭农场4667个。其中,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近三年平均增速24.89%,128户省级龙头企业中,已有31户企业升规纳统。327户农业龙头企业中,已有制造业企业61户,批发和零售业企业37户,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15户。一是加大资金投入。认真落实龙头企业认定、名品名牌、绿色、有机州级奖补政策,落实省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养殖投资项目奖补、重点农业企业省级贷款贴息、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电价优惠等政策。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3〕79号),2023年,我州争取农业营经主体能力提升资金8123万元,其中,主新型绿色种养循环培训资金3819万元、奶农家庭农场合作培训资金465万元、生产设施改善资金1610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977万元(含涉外培训资金81万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资金1252万元。其中,弥勒市1566万元。二是构建政策支撑,激发内生动力。2020年6月,农业农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退役军人部和银保监会等8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引导返乡农民工,入乡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以及在乡能人创业创新。到2025年,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100万以上,基本实现农业重点县的行政村全覆盖。2021年红河州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州级财政每年将上年的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进行奖补,有力地推进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三是成立产业链专班。红河州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专班成立以来,由链长、副链长等州级领导率队,组织产业链外出招商11次,新签约项目48个,协议投资额150.13亿元。已形成个旧奶业、蒙自水果、河口水果、红河水果、建水水果、屏边水果、石屏水果、金平中药材、开远花卉、泸西蔬菜、绿春茶叶、弥勒生猪、元阳梯田红米为主导产业的“一县一业”发展格局。蒙自、开远、绿春成为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县,泸西、建水、石屏成为省级“一县一业”特色县。全州有302个“一村一品”专业村,26个“一村一品”专业镇纳入云南省“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四是注重内培外引,壮大经营主体。成功引进了广东温氏、深农集团、浙江海亮、陕西海升、联想佳沃、山东金锣、江西正邦等一批真心搞农业、真正有实力、真情带动农民的全国行业领军企业。从项目、信贷、税收等方面,大力支持乍甸乳业、云河药业等州内本土企业加快发展。三是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以“生产有规模、产品有品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为标准,规范发展家庭农场。五是健全利益联结“双绑”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实施方案》,促进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增收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提质增效。截至6月底,全州共有1730个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帮扶,共带动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19.50万户86.70万人,其中,企业524个,带动脱贫户16.73万户;合作社1170个,带动脱贫户17.03万户;家庭农场25个,带动脱贫户326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7个,带动脱贫户340户。目前,我州各类职业经理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已脱贫农户参与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盟合营、入股返利、利润分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基本形成。
三、关于大力实施“三乡工程”建议的答复
一是扶持政策。我州从多个方面制定出台并落实支持城市资本、社会资本、城市市民到农村投入产业开发,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境外企业到农村投资建厂的具体政策,加强农业招商引资,打破城乡人才流淌制度障碍,加速推动城乡人才互动,要素流淌。如:《关于吸引涉农公司在红河州设立总部企业方案》《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农业产业联动工作方案》《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人才培养方》《红河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州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暂行办法》《红河州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等“8+5”人才系列文件。这些扶持政策明确了鼓励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提高了农业人力资本和科技人才资本向乡村流动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扶持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学员创业创新,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下发了《关于开展高素质农民专项信贷服务活动的通知》,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和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学员,可以申请专项信贷,贷款额度原则上控制在10万元至300万元,由各地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项目贷款担保期限(原则不超过3年,根据项目实际,可适当延长至5年),利率不超过当地市场经营主体的平均水平。二是深化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产业链建设。围绕延链补链,打造产业融合高地,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建设。2022年,产业链新纳规升限企业完成9户,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完成6个,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完成8个,外出招商签约项目42个,协议投资额114.93亿元。
四、关于加大农村有用人才培训力度答复
我州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项目、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项目、冬春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等,多形式加快农村有用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以来,全州农业部门争取中央、省、州项目资金3324万元,完成南部六县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3.05万人,转移就业2.11万人;通过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完成农村高素质人才培养1.84万人;完成培训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涉农技能扶贫培训4312人;遴选了356名村组干部、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参加中央、省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推荐3名乡村振兴示范带头人到新西兰进交流学习;完成“乡村振兴领头雁”专题培训738人次,遴选20名优秀学员到清华大学学习培训,组织农广体系完成短期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5.76万人。争取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1412 万元,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38个,以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为载体,开展观摩培训29期、1539人次;人社部门紧紧围绕“技能云南”开展职业技能提升5171人,其中,培训企业职工1755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594人,高校、中职毕业生481人,脱贫劳动力1341人,通过培训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59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903人,专项能力证书50人,取得培训合格证及其他证书623人。已支付补贴资金590.07万元。
五、关于积极实施“红色头雁工程”的答复
2018年以来,州委组织部、州农业农村局以村支书为重点,选送了336名的村组干部到玉溪大营行、广东平甫、四川农科村等参加农村实用带头人培训,针对南部县培训了500多名村组干部。2021年红河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实现了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后,州民政局每年不定期举办了红河州村(社区)干部示范培训班。其中,2021年,培训村(居)干部73人;2022年,以线上培训的方式举办全州村(居)干部示范培训1460人;2023年,与重庆市管理职业学院联合举办了红河州基层治理创新和社区工作能力培训班,参训学员55人。通过理论培训、现场实践实训、外出观摩交流等方式,切实提升了基层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使他们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领头雁”,为助力乡村人才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和人才支撑。
感谢你们对我州乡村人才培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