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19-29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7号建议的答复
刘泉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善洛恩乡集镇人居环境的建议》的第38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进展情况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我州先后印发实施《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红河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大力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动全州整治工作从典型示范向面上推开。一是农村厕所革命扎实推进。2019年以来,全州累计建成农村卫生户厕60.5万座、卫生公厕6332座,全州行政村卫生公厕实现全覆盖,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提升至79%,预计今年超过80%,已超额完成到2025年全州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70%的目标任务。同时,异龙湖流域、边境村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提升至90%以上,边远山区部分群众无厕问题得到极大改善。二是农村“两污”治理成效显著。全州乡镇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97.41%、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达85.03%,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0.3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3.04%,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和污水管控治理有效提升。三是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全面践行“田园风光是乡村最美的风景,蔬菜林果是乡村最好的绿化”理念,打造了一批小景观、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全州所有行政村村庄清扫保洁全面实现常态化,所有自然村达到农村人居环境I档8条要求,农村从普遍脏乱差转变为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各地立足实际创建省级绿美乡镇13个、省级绿美村庄16个,建成州级绿美村庄924个,省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率均达100%。四是农民环境卫生观念显著提升。通过政策宣讲、培训宣传等,农民群众已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以改善村庄环境,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带领村民发挥好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妥善解决了许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特别是各地通过村庄清洁行动、厕所改造和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绿美乡村创建等,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幸福感,也降低了疫病传播风险。
二、关于帮助解决洛恩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的建议
2023年以来,我州下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0339万元,下达中央、省、州财政衔接资金224734.15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10288.66万元,这些资金的项目确定权和资金分配权在县市,可由县级统筹安排适当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目前州人大常委会已安排人居环境整治经费30万元,用于解决洛恩乡集镇及周边垃圾池和路灯建设。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政策研究和项目对接,指导县市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梳理任务目标,结合当地的财力物力等实际,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项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感谢你对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