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18-3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0号建议的答复
何艳红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绿春县因灾损毁农田设施修复的建议》的第32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加大支持因灾受损的农田基础设施修复,对绿春县粮食稳产增产、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具有重大意义。你在建议中指出“全县需要修复完善的因灾损毁农田有5000余亩、沟渠256千米、生产路285千米”。经绿春县农科局实地核实,2021年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因自然灾害损毁沟渠6条4.8千米(老白寨村委会2条、三楞村委会1条、拉龙村委会2条、罗布果村委会1条),损毁生产路1条4.8千米(三楞村委会),涉及面积3590亩(大黑山镇),还有其他乡镇村委会零散面积一千余亩。
目前,农业农村部门暂无灾损农田设施修复专项资金支持,只能依托高标准农田项目修复完善田间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在易受自然灾害损毁和不集中连片的区域则限制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只能在2011—2018年实施过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且在上图入库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需要提升改造”和“基本符合”的项目区实施。因此,绿春县因灾损毁农田设施暂时无法纳入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中。
2023年我局在绿春县安排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面积2.22万亩,已到位中央和州级资金2319.34万元。
2020—2023年,省、州财政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下达绿春县高标准农田管护经费共计26.82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将协调绿春县农科局列支管护经费用于损毁农田基础设施修复,并指导绿春县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建后管护。一是落实落细县、乡人民政府管护主体责任,采取网格化田长制、委托代管、质量保险等方式加强建成项目的日常管护。二是将管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三是加强宣传,建立奖励机制,充分激发受益农户和主体参与管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汇报相关问题,争取将近年来因灾害原因损毁需要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永久基本农田纳入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范围内,加大资金投入,依托改造提升项目进一步修复完善田间道路和灌排管道沟渠等配套设施,逐步解决农田生产遇到的问题。
感谢你对我州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