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708-50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91号建议的答复
李联智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民族民间音乐创作 推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建议》第029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些年来,我州结合自身实际,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为主、传承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开展了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摸底调查、发掘整理、保护利用等工作,哈尼族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保护和开发利用。针对你在建议中提出关于加大对哈尼族文化的发掘、弘扬、创新,让哈尼族民族民间优秀音乐得以继承发扬的建议,我局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夯实工作基础
(一)哈尼族文化的挖掘、整理与传承保护。截至目前,红河州涉及哈尼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57项:其中,8个国家级项目、27个省级项目、32个州级项目、90个县级项目。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74人,其中,国家级5人(命名6人,去世1人),省级29人。
(二)哈尼族音乐的基本情况。哈尼古歌涵盖范围广泛,红河州境内主要在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等地,尤其以红河和元阳为代表影响较大。哈尼古歌分为哈尼哈吧、情歌、山歌、送嫁歌、儿歌等类别。其中,传统音乐类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四季生产调(属地元阳县)、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属地红河县)、哈尼哈吧(属地元阳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哈尼族民歌“阿茨”(属地绿春县);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哈尼拉吧(属地绿春县)、哈尼族《情歌》(属地绿春县)、哈尼族《酒歌》(属地绿春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哈尼族传统音乐(属地元阳县)、哈尼族多声部音乐(属地元阳县)。现健在的传统音乐各级代表性传承人68人,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4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州级代表性传承人17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46人。分别为:四季生产调代表性传承人11人,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朱小和),州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李有亮),县级代表性传承人9人;有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代表性传承人9人,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车格、陈习娘),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车克三),州级代表性传承人4人(张阳斗、白牛收、张阳牛、李初角),县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有哈尼哈吧代表性传承人9人,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1人(马建昌),县级代表性传承人8人;有哈尼族民歌“阿茨”州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李术龙、朱处农),据不完全统计红河、绿春、金平、元阳四县有各类哈尼族民间音乐代表性传承人37人(州10县27)。
(三)哈尼族音乐的基本传承方式。现今哈尼族音乐的传承方式主要以在哈尼族节日庆典、婚丧嫁娶、起房盖屋等重大场合、酒桌上、火塘边、梯田边,一人领唱众人合或一问一答等方式,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传承谱系十分复杂,以自愿、爱好所学为方式,大部分是根据自己的爱好跟随摩批或哈吧阿波(歌手)及参加社会活动中所学,以拜师学艺或自学的方式保存至今。
二、创新保护措施
(一)哈尼古歌的传承与保护。一是红河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哈尼古歌传承保护工作,2019年,州委宣传部从较为全面系统的角度起草了《红河州关于推动哈尼古歌保护传承发展的工作方案》,为哈尼古歌保护传承和发展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二是扶持哈尼古歌民间传唱队,开展哈尼古歌传承培训。2019年起,州委宣传部安排资金扶持25支哈尼古歌民间传唱队,并通过举办哈尼古歌传唱培训和组织开展传唱展演展示活动,培养了一批哈尼古歌演唱人员,提高了传承人群的学习能力、传承水平。三是建成红河县哈尼梯田文化传承学校、红河县阿扎河普春、元阳县攀枝花乡洞浦村、元阳县新街镇箐口村等12个哈尼族文化传承传习点。四是依托国家级、省级项目资金,积极开展项目及传承人扶持,国家级传承人每年20000元/人、省级传承人每年8000元/人、州级传承人每年2000元/人,用于开展传承活动。
(二)哈尼族音乐的创新与发展。一是立足红河州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和特点,创作出一批批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体现时代主题的优秀文艺作品,为打造推介红河民族文艺精品奠定扎实基础。以哈尼族歌舞乐为创作素材创作的曲艺作品《白鹇姑娘》荣获第八届中国曲艺“牡丹奖”,舞剧《诺玛阿美》成为我州第一个入围“文华大奖”终评作品并参加第十二届全国舞蹈展演,舞蹈《山之子》入围第十一届全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终评并入选全国舞蹈展演,舞蹈《闹宴》赴内蒙古呼和浩特参加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优秀舞蹈作品展演,《新米节》荣获第十一届(2019年)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表演类节目金奖。《哈尼古歌》参加2019年全省第十五届新剧目展演获得导演(编导)奖、剧作(撰稿)奖、舞台美术(服装)设计奖三个单项奖项,并组织到中央党校和中央民族大学进行展演。大型舞剧《诺玛阿美》《流芳》多次到国内外巡演。2018年哈尼族舞蹈《新米节》、曲艺《四季生产调》等优秀作品获得云南省第三届群众文化“彩云奖”。云南省第十二届歌舞乐展演中,红河州选送的哈尼族舞蹈《一路长歌》获银奖。2022年哈尼族舞蹈《谷语》、获得云南省第五届群众文化“彩云奖”等等。二是通过举行民族传统节日、打造哈尼族歌舞剧(节)目,扩大了哈尼族歌舞乐的影响力,提高了社会对哈尼族歌舞的认可性和参与性,为保护宣传推介优秀民族传统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广泛、深入、系统的调查记录并建立详实档案。二是积极做好哈尼族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申报工作,进一步扩充我州哈尼族各级名录项目数量,加强传承人梯队建设,壮大各级非遗传承人队伍。三是加强哈尼族歌舞乐文化传统传承人和哈尼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四是增强民族文艺创作活力,组织创作和编排民族民间歌舞乐类节目,拍摄非遗宣传短视频,使民族文化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民族文化魅力进一步展现。五是充分发挥民族节庆文化和民俗活动优势,利用哈尼族“十月年”“长街宴”“矻扎扎节”“仰阿那”等民族节日和民俗活动,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文化品牌,增强民族自豪感,坚定文化自信。
感谢你对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纯,3055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