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35-9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1号建议的答复
普桂珍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南盘江流域建水盘江段沿江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议》的第25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红河州及建水县情况
根据云南省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系统调度显示,截至2023年7月底,全州1192个行政村中有518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3.46%,其中17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和处理,收集处理率为14.43%。建水县137个行政村中,81个行政村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为59.12%,18个行政村已完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收集处理率为13.14%。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因地制宜,统筹推进
为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局先后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南盘江流域(红河州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转发了《云南省“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分年度分解治理任务,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建水县结合实际,2022年9月14日制定印发了《南盘江流域(建水县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南盘江流域(建水县段)涉及的91个自然村分年度制定了治理任务。
(二)积极申报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一是积极开展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十四五”以来,因省级涉农资金整合,资金主要支持边境县,2021年,绿春县和金平县分别争取到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800万和1500万用于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2022年,绿春县和金平县分别争取到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00万和1554万用于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同时争取到中央资金552万元开展河口县红河(上游至出境)河段周边村庄水污染治理项目,开展28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储备项目10个,拟申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15亿元,受益群众13.19万人;2022年储备项目3个,拟申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14亿元,受益群众6.95万人;2023年储备项目1个,拟申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930万元。建水县结合水源地保护工作,2021年争取到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470万元开展云南省建水县跃进—青云水库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2022年争取到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615万元开展红河州建水县“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中均涉及水源地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是积极开展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逐步推广的要求,对照2021年和2022年《云南省环保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申报入库指南》和《关于云南省非生态环境敏感区村庄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的指导意见》,结合红河州山区半山区范围广的特点,组织各县市申报了一批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在山区半山区开展治理试点。2021年,蒙自市和泸西县均争取到1个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均为200万元。2022年,个旧市、弥勒市、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争取到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1992.55万元。形成一批符合地方实际的低成本、易维护、效果好,而且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模式和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三)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
按照2022年11月在楚雄州召开的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现场会上整县推进的要求,省级组织启动了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红河州随即启动了红河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于2023年5月9日在开远市召开了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就如何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第一批次红河州初步推荐开远市、建水县、石屏县、河口县参与省级立项竞争,目前正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前期工作。建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委托第三方开展编制工作。
三、关于建议的答复
根据建议提出的“上级部门立项建设南盘江流域建水盘江段沿江污水处理设施,解决污水直排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
目前,从中央到地方财政,尚未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主要来源是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十四五”以来,红河州积极谋划项目,项目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帮助建水县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指导建水县通过项目申报、贷款、整合涉农资金等方式加大投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二是组织专家对建水县和盘江乡相关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方案开展帮扶,确保符合中央和省级要求,提高方案编制质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感谢你对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