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32-7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公安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蒋卓颖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减轻公安机关“护学岗”任务的建议》的第17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调研
我局高度重视本建议办理工作,在5月6日与代表见面详细了解情况后,5月7日,红河州公安局治安支队与建水县公安局联合对建水县建民中学、建水实验中学、建水一小“护学岗”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对建水县“护学岗”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在对建水县及全州“护学岗”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州公安局分管领导组织对全州“护学岗”工作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针对性措施解决问题。
二、积极探索,破解难题
我局紧扣全州“护学岗”警力不足、校点全覆盖难保障、民警照顾子女矛盾突出、参与护学岗主动性不强四大现实难题,以破解难题为抓手,用创新思维推进工作落实,在全州公安机关探索开展全警主动参与“护学岗”活动。即按照属地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和校园护学岗分级分类的原则,州、县(市)两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牵头,政工、督察部门配合,全体民(辅)警主动参与“护学岗”工作,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一)破解护学岗警力不足难题。在目前“护学岗”由公安机关内设警种部门包保挂钩负责运行基础上,由治安部门做好本辖区“护学岗”点位全量上图、警力配备测算和勤务编组工作,避免民辅警扎堆参加同所学校“护学岗”现象;由督察部门做好“护学岗”日常和重点时段的检查督查工作,确保“护学岗”勤务规范运转。
(二)破解护学岗全覆盖难保障问题。按照校园护学岗分级分类的原则,结合红河州“一校一警”工作方案,综合考虑各辖区学校的地理位置、周边治安复杂程度、周边交通状况等实际,联合教体部门形成由公安民警牵头组织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工及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形成共同参与常态化“护学岗”,共同维护校园安全良好局面。
(三)破解民辅警接送子女难题。针对民辅警照顾家庭少、接送子女上学放学离校困难的问题,由政工部门统计本级公安机关民辅警子女在读学校及主动参加“护学岗”情况,合理安排民辅警在接送子女上学入学、放学离校期间,按规定着装、携带警务装备,提前半个小时到“护学岗”就位履职。
(四)破解主动性不强难题。通过家长、护学岗民辅警“双重身份”,进一步促进警校合作、密切家校关系,既增强值守民辅警使命感、责任感,又增强民辅警子女的荣誉感,实现“孩子上学,我上岗”,充分调动了值守民辅警的积极性,让值守民辅警变“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
三、先试后推,稳步推进
选取蒙自、泸西作为试点,2个县市公安局按照“就近民辅警居住地址、就近民辅警接送孩子上学路线”的原则对城区蒙自二中、蒙自市银河小学、蒙自市机关幼儿园、泸西中枢镇初级中学、泸西县建设小学第二校区、泸西县机关幼儿园等8所学校进行试点,组织主动申请的156名民辅警按照“护学岗”新模式开展试点工作。试点以来,参与护学岗民辅警通过各自掌握的业务技能从各方面对学校保卫干部和保安员进行培训指导,全方位提升了学校安全防范能力。同时,通过试点公安机关最大警力投入护学岗,拓展其他公职人员参与到护学岗活动中,为鼓励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护学岗活动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蒙自、泸西2个县市公安局护学岗民辅警共处理群众求助27起,帮助学生联系家长72次,进一步维护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保障了教育教学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8月3日,红河州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在红河州公安机关探索开展全警主动参与“护学岗”活动的通知》,在红河州十三县市全面推广“护学岗”新模式。新模式的推广实施,将切实解决“护学岗”警力不足、校点全覆盖难保障等问题。
感谢您对我州“护学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