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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18-98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71号建议的答复

付忠强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对脱贫地区定点帮扶力度的建议》的第27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建议在州级统筹范围内,加大对非贫困县脱贫地区的定点帮扶力度,聚焦产业发展,统筹州内相关农业龙头企业针对性的指定帮扶到乡镇等。”建议的答复

  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后,定点扶贫工作改称为定点帮扶工作。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等12个部门和单位印发的《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国乡振发〔2021〕5号)中,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帮扶资源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的要求,和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2021〕9号)中,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安排不少于3家省级和驻滇单位定点帮扶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领导挂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省级和驻滇单位定点帮扶脱贫县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21〕46 号),红河州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州级领导乡村振兴挂联县市及州级单位定点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红办通〔2021〕50号),按照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和乡村振兴任务重、有重点项目的村倾斜的原则,明确了139家州级单位(2023年减少至133家)定点帮扶11个县市的183个脱贫村。为聚焦发展乡村产业、促进群众增收的中心任务,2023年5月,制定印发了《红河州2023年定点帮扶工作要点》,明确州级单位从落实帮扶政策,实施帮扶项目,助推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增收,助推人才、生态、组织、文化振兴和深化消费帮扶等方面落实定点帮扶责任内容。并结合单位自评、县市评价、州级审核等考评方式,对州级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进行年度考核评价,确保各州级单位倾情倾力、真帮实扶,取得帮扶工作实效。

  全州定点帮扶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任务,依托6家中央定点帮扶单位、27家省级和驻滇单位、133家州级单位和1000余家县级单位的帮扶力量,不断谋发展、引资金、推项目、兴产业、建设施、惠民生,通过高水平深化定点帮扶、高质量助推乡村振兴,着力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示范样板。其中,开远69家市级定点帮扶单位和38家省州驻开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分别挂联7个乡镇(街道)55个行政村(农村社区)。2021年至今,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到红河州及帮扶县累计投入、引进帮扶资金3.68亿元,实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就业培训等项目210个,惠及53万余人,通过直播带货、网络平台、单位职工购买等方式,直接购买和帮助销售当地农副产品0.76亿元。省级和驻滇单位投入、引进帮扶资金0.46亿万元,实施项目243个,惠及18.7万人,直接购买和帮助销售农产品近1000万元。州级单位投入、引进帮扶资金1.27亿元,实施帮扶项目500余个,直接购买和帮助销售农副产品1.11亿元。

  二、关于对“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建议指定驻各县市省州企业定点帮扶所在县市脱贫乡镇,让非贫困县的脱贫乡也能享受相关帮扶政策。比如,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可以指定帮扶开远市唯一的脱贫出列乡—碑格乡。”建议的答复

  目前,定点帮扶红河州的中央和省级单位的工作统筹权限不在州级,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为省属单位,确定其定点帮扶关系的统筹权限在省一级。

  红河州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州级单位的定点帮扶工作,2021年9月制定印发了《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州级领导乡村振兴挂联县市及州级单位定点帮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139家州级单位定点帮扶11个县市的183个脱贫村,其中,除红河、元阳等7个脱贫县外,还包含蒙自、建水、弥勒,河口4个非脱贫县市的15个脱贫村。在压实州级单位定点帮扶责任的同时,红河州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引导民营企业通过“以产业促发展、以就业促增收、以消费促融合、以规划促宜居、以文化促新风、以公益促和谐”等主要形式对口帮扶以脱贫村为主的乡村,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截至2023年6月,全州555户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项目710个,累计“兴村”486个,投资经营类项目总额26.9亿元,采购农副产品1.82亿元。其中,32家民营企业帮扶开远市20个村组,实施项目33个,投入5.43亿元资金,开展消费帮扶1305万元。

  三、关于对“加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力度,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对达到产业适度规模经营,且与村集体、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性奖励。”建议的答复

  红河州着力培优扶强新型经营主体,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及示范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提升,指导抵边行政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强化示范家庭农场日常管理和动态管理,按照每家2万元的标准,提升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运营水平。截至6月30日,红河州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245个,其中:农业龙头企业694户(国家级3户、省级128户、州级32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265个(国家级示范社26个、省级示范社60个),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有471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1家)。

  二是实施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3月,制定出台《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绿色有机认证、名牌名品创建、龙头企业培育等奖补机制。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州已累计兑付奖补资金6335万元。其中,开远市2023年上半年有14个经营主体获得奖补资金241万元,分别是:4家企业获得“龙头企业培育奖补”200万元(开远市稻香米业有限公司、红河州含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阿迷农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四季丰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家企业获得“绿色有机认证奖补”31万元(开远市奇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绿健亿家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红河购森农业有限公司、开远百草香橙种植有限公司、开远锦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远市茂林农业有限公司、开远市尚古堂豆制品有限公司)。3家合作社获得“绿色有机认证奖补”10万元(开远市红丰水果专业合作社、开远市绿野蜜桃专业合作社、开远韭农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同时,围绕“土特产”做好资源经济文章,聚焦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全产业链谋划项目,全州农业投资近年来稳居全省第1。聚焦精深加工等关键环节,梳理目标企业集中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招商,2023年上半年,新签约15亿元以上投资项目3个,近期还将签约投资10亿以上全产业链项目3个。

  三是实施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奖补机制。2017年,我州制定出台《红河州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精准脱贫实施方案》,补齐了产业扶贫政策短板。2021年,制定出台《红河州关于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帮扶全覆盖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对联农带农企业、合作社的奖补资金可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中安排,奖补资金由县市级统筹,要求有条件的脱贫村培育1个以上有龙头企业带动的规范合作社。2017年至2020年期间,红河州个旧、开远、建水、石屏、金平5个县市以现金方式落实了联农带农奖补资金,奖补62个龙头企业、77个农民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2户专业大户,共计735.6万元,带动贫困户14242户。其中,开远市共奖补34个龙头企业、59个农民合作社、1个家庭农场、1户专业大户,奖补金额共计520万元,奖补主体共带动贫困户9434户。其余县市均采取将产业帮扶项目资金向联农带农主体倾斜的方式落实政策。2020年以来,红河州13县市在落实联农带农政策奖补时,将项目、资金向联农带农数量多、带动成效明显的经营主体倾斜,以此支持激励经营主体。2023年6月30日,省级印发了《云南省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办法(试行)》,目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财政局正系统研究政策措施,指导县市级结合实际制定奖补办法实施细则,预计8月30日前各县市印发执行,切实落实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政策。

  四、关于对“加大培育农业带头人、明白人、科技示范户等先进典型,建议州级给予资金支持”建议的答复

  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打造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一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以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为导向,围绕培养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人才队伍培养目标,从2019年起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目前,已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7000余人。2023年,全州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710人,现已完成培育379人。二是加大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截至2023年6月底,今年全州已完成乡村治理带头人培训34人、生产技能型培训50人、农业政策和农民素养提升培训30人。年内计划开展农村短期实用技术培训2.5万人,现已完成培训1.9万人。三是实施乡村振兴领头雁计划。以农业农村领域的青年农场主、农村致富带头人、村组干部、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为重点,深入开展由清华大学和中国慈善联合会组织的“乡村振兴领头雁”专题培训班。2018年实施计划以来,已累计培训“乡村振兴领头雁”788名。四是加大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2023年4月份以来,红河州以脱贫出列村和经济发展薄弱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为重点,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积极培养理念新、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在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予优先支持和帮扶,让农村党员、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成为带领群众增收的“领头羊”。截至6月底,全州共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2141名,全力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覆盖带动群众40.99万人、脱贫户18.84万人持续增收。

  感谢你们对我州定点帮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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