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13-222607-79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8号建议的答复
林勇汉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红河州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18号建议,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位推动,压实责任
红河州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制定出台了《红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红河州应对疫情助企纾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举措,按照“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提质培优、三年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实施市场、创新、政务、法治、人文环境五大提升行动,全面营造“活企”发展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纳入县市、州级部门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列入州委、州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推动落实。
二、聚焦建议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一)强化宣传督导,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是为努力构建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每月收集报送红河州创新做法及典型案例,并积极参加《“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优化营商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及《红河热线》栏目等,广泛宣传红河州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全面动员全社会各行各业积极参与。二是全面做好《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在红河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上,州委、州政府组织召开《条例》专题讲座并邀请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春文作解读。红河州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采取主要领导领学,干部职工交流讨论学的方式,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学习培训。三是红河州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企业、园区、社区等宣传工作,并同步发放《条例》宣传小册子,帮助市场主体领会、运用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在全州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发放并在窗口摆放《条例》宣传册,面对面向企业、群众介绍《条例》的具体举措,现场答疑并做好讲解宣传。
(二)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一是以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抓手,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优服务“五减一优”及“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换位体验两大专项行动,全力打造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政务服务软环境。二是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建设。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截至2023年6月,全州二级及以上深度事项16701项,四级深度事项16530项,网上可办率达98%以上。三是推动更多行政审批事项“即时办”“集成办”“最多跑一次”。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和各部门业务系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席事务代表制等,推动更多事项现场即时办理、“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截至2023年6月,全州即办事项9689项、“即办件”率达57.94%;“最多跑一次”事项16699项、“最多跑一次”率99.86%;26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共办理44302件。
(三)助企纾困,激活经营主体。一是制定并转发相关融资政策。制发了《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实把优化金融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作为重要内容。二是认真做好“小巨人”企业贴息政策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及省工信厅要求,对全州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三类企业,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贷款,省财政将按贷款企业实际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年期贴息资金补助,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户贴息资金补助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单户贴息资金补助累计不超过600万元。截至7月摸底情况,全州上报的三类企业共计126户,已获贷款16亿元,需新增贷款15亿元。三是建立政银企保衔接工作机制。2023年州工信局、人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州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建立红河州政银企保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机制以云南省征信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依托,积极发挥平台的融资助企功能作用。截至2023年6月,在平台注册的金融机构网点有961家,提供的金融产品数755项。红河州在平台注册企业30631家,提交融资需求数量2215项,实现融资放款1373笔,放款金额121651.49万元。四是认真做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工作。截至2023年5月末,人民银行统计数据反映,红河州支农支小再贷款余额35.64亿元,余额位居全省前列;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63.95亿元,比年初增长36.51亿元,比年初增量排名全省第二,同比增速28.62%;银保监局统计数据反映,全州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87.35亿元,较年初增加41.18亿元,增速6.37%;有余额的贷款户数85044户,较年初增加8803户。五是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统计部门划型标准,且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2022年,共下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9797.51万元,扶持创业7272人(户),促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21亿元,带动就业2.35万人。拓宽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空间,对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我州先后出台了《红河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关于2021年稳增长促发展12条措施的意见》《红河州干部“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方案》《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措施,不断加强组织协调,从完善政策执行方式等企业关心的问题入手,切实强化各项要素保障,为全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二是我州积极开展梳理和汇总编制县市惠企政策申报指南试点,为企业知晓惠企政策、办理惠企政策事项提供精准服务,分别在州政务服务大厅、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和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分别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各专窗均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惠企政策咨询、现场答疑解惑及引导惠企政策事项办理等工作。三是建立州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服务机制,35名州级领导挂联89户重点企业,制定出台涉企政策63个,设立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120个。四是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六个一”行动,监督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590个,受理问题线索606件,处理责任人357人。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州将对标全省一流,按照“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提质培优、三年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全面开展“提质培优年”行动,持续统筹推进2023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多元化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全面擦亮“梦想红河•投资热土•兴业福地”红河营商新品牌,以营商环境之“优”、经营主体之“强”,促经济发展之“进”。
感谢您对我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